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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6]22号)将南宁市列入全国首批26个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经南宁市政府批准,由南宁市万拓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南宁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和社区回收网点项目,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组建项目公司承担南宁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园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