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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公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公安院校布局结构性调整的深入进行,公安教育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日益显露,其中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分配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公安院校自成立之始即实行“计划招生,统一分配”政策(即所谓的“统招统分”),招生即招警,学生毕业即上岗,的确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1992年以来,国家放松了对中、高等院校招生计划的严格控制,一些公安院校招生规模成倍扩大,导致90年代中期以来的毕业生人数急剧增加,给用人接收单位——公安机关带来巨大的压力,一些地方的公安院校毕业生供大于求,有的干脆不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