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贪官之所以可以动辄收受贿赂几百万乃至上千万,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公权腐败。公权腐败的根源在于公权垄断,而公权垄断的根源则是权力失去了应有的监管。
哪些公权能产生腐败收益?最常见的就是所谓的“行政审批权”。掌握“审批权”的官员,利用手中的“大红公章”,就能轻而易举地获取巨额的贿赂。而那些本来就是假冒伪劣的产品,要想走向市场,获得合法的生产和销售权,商家必然要采取行贿的办法来打通掌握审批大权的政府官员。在行贿与受贿的利益链条上,不法生产者和掌握审批大权的官员们,双双都获益,这就是我们说的公权腐败收益。
从郑筱萸案件中不难看出,郑筱萸利用手中掌握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这一特定的审批权,竟然给6种假药换发了药品生产文号,而这些假药被生产出来之后,直接受到侵害的就是普通民众,其社会危害性和负面影响力是非同一般的。
一个郑筱萸被判了死刑,可在公权的背后,还有多少像郑筱萸这样的腐败官员在做着权钱交易的勾当?还有多少行政审批权让一个人或几个人把持着?的确,对郑筱萸的判决,彰显了中央反腐的决心,但是,该案的教训更值得人们深思。中纪委负责人在分析此案时得出五大教训,其中一条就是行政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不合理,运行不公开,监管不到位。可是,我国的行政审批权基本上是一把手说了算,又能如何做到监管到位?所以,笔者认为,如果不能有效地从制度上遏制人事权力及行政审批权力的垄断性,其他一切努力都是苍白无力的。
郑筱萸是公权腐败收益的典型代表,更是公权垄断的“牺牲品”。只有从根本上消除公权垄断,公权腐败才有可能消除。这就是郑筱萸案的警示意义。
哪些公权能产生腐败收益?最常见的就是所谓的“行政审批权”。掌握“审批权”的官员,利用手中的“大红公章”,就能轻而易举地获取巨额的贿赂。而那些本来就是假冒伪劣的产品,要想走向市场,获得合法的生产和销售权,商家必然要采取行贿的办法来打通掌握审批大权的政府官员。在行贿与受贿的利益链条上,不法生产者和掌握审批大权的官员们,双双都获益,这就是我们说的公权腐败收益。
从郑筱萸案件中不难看出,郑筱萸利用手中掌握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这一特定的审批权,竟然给6种假药换发了药品生产文号,而这些假药被生产出来之后,直接受到侵害的就是普通民众,其社会危害性和负面影响力是非同一般的。
一个郑筱萸被判了死刑,可在公权的背后,还有多少像郑筱萸这样的腐败官员在做着权钱交易的勾当?还有多少行政审批权让一个人或几个人把持着?的确,对郑筱萸的判决,彰显了中央反腐的决心,但是,该案的教训更值得人们深思。中纪委负责人在分析此案时得出五大教训,其中一条就是行政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不合理,运行不公开,监管不到位。可是,我国的行政审批权基本上是一把手说了算,又能如何做到监管到位?所以,笔者认为,如果不能有效地从制度上遏制人事权力及行政审批权力的垄断性,其他一切努力都是苍白无力的。
郑筱萸是公权腐败收益的典型代表,更是公权垄断的“牺牲品”。只有从根本上消除公权垄断,公权腐败才有可能消除。这就是郑筱萸案的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