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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湘剧与长沙湘剧在流行区域、演唱语言、剧目、表演艺术等方面存在差异。但二者更具有诸多相同的属性与特征:传统剧目具有相同的特点;在声腔音乐上都有昆腔、高腔与弹腔,且艺术渊源大体相同;表演程式与艺术风格也大体相同;角色分行大体相同;表演语言长沙官话与衡阳方言同属新湘语的长益片方言。因此,将二者划分为两种独立的大剧种显得名实不符。在中国戏剧曲剧种划分问题上也存在类似情况。要建构科学的戏曲理论体系,必须进一步研究各剧种的特点,厘清各地关系密切戏曲的区别与联系,对地方戏曲剧种作出正确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