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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通知,就有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项发布公告。公告明确,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有关精神要求,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正式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根据公告,一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二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市(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各级评估报告不再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