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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林业产业不断发展,林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不断扩大,有的企业甚至跨区域经营,企业直接与单个林农进行利益协调成本过高,难度也大;另一方面,单个林农生产的农产品直接进市场不仅成本高,风险也大,并凡很容易产生增产不增收。把林业龙头企业、林农及其他单位联合起来,通过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有助于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有助于稳定龙头企业的加工原料,有助于降低林农的生产成本,增加林农的收入。近几年来,我省在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