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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变迁为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准备了必要的制度支持。中国城市功能的特殊性、政府在进行城市社会保障和提供社会服务上的缺陷等对社会组织在城市的发展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同时,中国社会组织基于自身的特点,有能力参与城市社会保障,能够有效地弥补政府在提供社会服务,进行城市社会保障中的不足。在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理顺政府、社区等相关城市社会保障主体与社会组织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制度的形式加以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