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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票据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票据权利人丧失票据后,可以通过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等救济措施行使票据权利.一个有效的完全票据丧失后,其权利人就可以采用这些救济措施恢复权利.但如果是空白票据丧失后,其权利人能否申请公示催告,则是一个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颇多争议的问题,本文试就此作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