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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调整规范了与船舶有关物权的登记行为.但是,由于我国在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中一直缺少完整的物权法,在基本民事法律框架体系不健全或缺位的情况下,单由部门法体系调整船舶物权的有关问题,难免是不完善的.经过多年的酝酿,经过法学界不断的研讨,今年终于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今后随着《物权法》的正式实施将对目前船舶登记制度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就《物权法草案》的有关内容以及所主张的物权原则,粗浅地分析对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