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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物权法》,并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第一部进入“八审”的法律草案,也是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其耗时之长、听取意见之广泛,是中国立法史上所罕见的。可见,对这部法律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定的认识趋于一致是个艰难的过程,《物权法》立法难度很大。
《物权法》基本的理念就是所有的财产都有所归属,人们的私有财产得到保护,让所有的人都能够安心地去创造财富。可谓意义重大。
《物权法》的颁布,使得中国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从《宪法》到《物权法》正在逐步的递进之中。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物权法》真正实施到位却并不那么简单。真正使保护私有财产得到落实,并不是一部《物权法》就能解决的,还要关系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的问题。私营企业能不能得到平等待遇,能不能得到政策扶植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只是打了基础,还有很多法律保护不了的问题存在。
而且,《物权法》解决不了社会文化问题,比如:社会上存在的仇富心理和情绪;现在还不乏要花好几十万把自己从富榜上弄下来的老板,为什么?因为法律要得到真正落实,还需要一段时间。所以,未来的政策如何与法制相配套,才是重中之重。管理
(和君创业咨询集团董事长 李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