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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李嘉诚旗下公司的一桩诉讼案.北京市东方广场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广场”)是李嘉诚旗下产业,东方广场认为,在2011年的冬天,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热力集团”)多收了105.51万元供暖费.rn东方广场要求热力集团返还多收的供暖费合计约105.51万元人民币,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因此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