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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摸一下,在男性之间可能只是开个玩笑,在父女之间可能表达一种爱怜,但在男女之间就不好界定了。如果是情侣,这个动作则是爱抚的表示;如果是亲密朋友,是种友好的意思;除此之外它可能是某种程度的骚扰,尤其是男人对女人而且又在双方不熟悉的情况下。
前一段去世的英国BBC主持人萨维尔性侵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使得这个原本只是在英国光环笼罩下的明星一下子全世界扬名,不仅让BBC这个受人尊重的百年老店一下子声名狼藉,还扯出了不少资深的媒体人士,连同不作为的警方。这些人最终罪有应得,因为他们使许多受害的儿童和少年长期生活在阴影中。
相比之下,前韩国政府发言人的性骚扰一事却让人坠入云里雾里。我接连两天看电视报道都没搞清楚这个人究竟做了什么,后来问了同事才知道:这个叫尹昶重的发言人自己说仅仅揽了一下邻座女子的腰部,而女子却称被他摸的是屁股。
老欧洲的宽容
或许一些读者还记得,几年前英国一个大臣在谈及强奸妇女案例时,一时兴起借题发挥说:女性遭遇强暴时,既然抵抗无果,那就享受它吧。话音刚落,全场哗然,在场妇女纷纷表示抗议,之后媒体对此报道铺天盖地,导致这个部级干部公开道歉之后黯然下台。
或许在英国以至于在整个欧洲,不少人有这样的或类似的观点,至少这样行事可以避免自己受到更重的身体伤害甚至丧命,但这种事只能私下议论,而英国那个大臣,身居高位又在公开场合说这话,还面对着有法律知识的女性,显然是脑子进水了。
欧洲人是中世纪以后进化最早、文明程度最高的,经过饥荒、瘟疫、战乱、残暴的大革命、侵略和反侵略之后,他们变得更为沉稳,更为成熟,也更为宽容。所以,是欧洲首先经历现代文明的性解放过程,经历了同性恋公开甚至合法化的过程,还能接受他们以前不能接受、直到现在我们也不愿意接受但只能接受的新型关系。比如在2013年的4月,我们国家接连以礼相待了冰岛女总理和其同性“妻子”、法国总统和其女友。
这让我想起在上个世纪50年代,法国鼎鼎有名的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和其也是大文豪的女友西蒙德波娃来访时,北京饭店拒绝给他们开一个房间——因为他们不是合法夫妻。
同样是西方世界,同宗同族,现在的欧洲比美国更为宽容,他们的人均诉讼远低于美国,他们的人均判决也远低于美国,他们监狱中关押的犯人更远低于美国。这是因为他们对犯罪的理解更为人性化,就像雨果在《悲惨世界》中写的,面对被抓获的盗窃教堂银器的流浪汉,神父更愿意给他改正的机会,让其从心灵中得到感化,而不是再次被剥夺自由。
而且,随着文明的进步,骑士精神的流传和之后绅士风度的普及,妇女地位在欧洲大幅度上升,她们已经被尊为“贵人”也就是娇贵之人,被男人让座,被男人让先,她们已经生活在身心安全又友善的环境中。加上女性本身就具有爱心和慈悲,她们对性骚扰行为也就更为宽容,有放人一马的心态。我就在巴黎地铁站中亲眼看到这样一幕:一个年轻优雅的法国上班族女郎被一个流浪汉索吻,被骚扰的几分钟之内,她既没有扇其一个耳光,也没呼救,甚至没有退缩,真的让那个肮脏邋遢的家伙亲了一下自己漂亮的脸蛋。那真是个只能在法国才能看到的场景。
新大陆的严苛
要是在美国,只要女孩报警,流浪汉当晚就会在铁门内过夜了。即使美女没报警,周围人也可能代为报警,那流浪汉一样会被关进拘留所。因为美国人维权意识强,他们经常提醒外来者“这是个法制国家!”违反者需要付出代价。
我在美国工作时看到当地报道:一个参观博物馆的中国官员(或许是企业家),在馆内迷失了方向,自己乘电梯时遇到了一群美国儿童。看到那么多的洋娃娃挤在电梯中,这个不会英语的同胞像在国内一样情不自禁地摸了一个女孩的脸蛋儿,结果在出电梯时被同乘电梯的教师当场报警。这个倒霉蛋被直接关进了拘留所,后来还被驱逐出境,估计他以后再也不敢去美国了。
性骚扰一词在1974年首次出现在美国,指的是一方对另一方做出不受欢迎而且和性有关的举动,包括不情愿的身体接触、不情愿的见面甚至偏见和言论。这种案件很多,比如在纽约,重打一下叫做“攻击”,可能被归类为重罪;轻摸一下则可以叫“性骚扰”,也是刑法伺候。这不是你用钱就能消灾的民事案件,面对的将不只是原告方,而是警方或检察官的指控。至于法官,在法庭上这种界定很简单,就是“物理接触”,尽管你声称仅仅碰了一下。
当然,女性骚扰男性也可能被定罪,只是这种案例相对比较少,恶性案件不多,法院对女性相对宽厚,因为这个世界认定男人是强者。实际上男人也很少报警,因为他们大多时候有能力自己解决问题。
性骚扰案件比比皆是,美国检方对此实行的是零容忍政策,女方一报警可能立即捕人,我认识的一些纽约金融界人士讲起这个话题都心有余悸,他们不敢和办公室女同事开黄色玩笑,有的干脆避免和女同事一同出差,免得不经意之间惹上麻烦。
至于被强奸时抗拒不成就权当做爱这种话,在美国,别说在公开演说时,就是在私下里男士都不敢对女性这么说。
多年前曾和北京一位女法官谈起强奸罪,她说,如果女人拼死抵抗的话那男人就无法得逞。言下之意似乎是:很多这类案子,都是到了最后女人放弃了抵抗,或者说干脆半推半就了。
亚洲的无为
相对于欧洲人的宽容和美国人的零容忍,亚洲国家对性骚扰似乎都有“私了”的习惯。韩国那个发言人在美国碰到的这个实习生是韩裔女子,如果在首尔这事可能不会闹那么大,至少不会是个满世界都知道的新闻,他也不会因此丢官。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韩裔女子到了美国自我保护意识就大增,面对高官和权贵也不畏惧。
我在美国工作期间,了解到不少日本女孩子去了美国就不愿意回日本了,想方设法找个美国人结婚留下。因为亚洲国家自古以来对妇女缺乏尊重。
至于中国,对性骚扰这个问题则显得有些无知,维权意识差,警方还往往轻描淡写地处理此事,使得那些抱有用钱就可以摆平一切的贪官污吏有恃无恐。
其实,在办公室里,在公交车上,在具有“北京特色”的地铁车厢内,都随时会发生这种事情。北京那么多女性上班族宁可开车长时间堵在环路上也不肯再乘坐地铁,其中一个难言之处就是这种沙丁鱼罐头般人贴着人的车厢中,会让人尤其年轻女性没有尊严,没有安全感,所以她们一旦有车就不坐公交。这或许是北京长期堵车的深层原因之一。
面对这类性骚扰,我们的女性往往羞于启齿,她们不知道这是个罪行,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警察也不愿意管,认为缺乏定罪依据。再加上又不好找证据,这一切让那些习惯占便宜的人觉得更有机可乘,也就越发嚣张。
前一段媒体报道海南一个小学校长,竟然带着自己学校六名女生和几个成年人开房,事件报道多天后他们还逍遥法外。旅馆监控录像已经清楚显示女生和这些成年男子共处一室,而警方还在寻找证据,似乎女童失去处女之身、下体红肿了才能给这些变态定罪,真让人匪夷所思。
虽然我们法律条文中没有“性骚扰”这个词,无法因此入罪,至于可以与之相比的“耍流氓罪”,尽管量刑不高,但还是可以起到惩戒作用的。在目前执法环境中更重的惩罚,或许只能指望媒体曝光让其身败名裂了。所以,无论那个流氓校长和其他同案犯是否只是拿钱引诱进行性交易而没有强暴,还是他们光着身子出现在女童面前,那都是在犯罪。不能只拿女童是否还是处女、是否下身红肿定罪。有肢体接触的是罪,非肢体接触的也可以是罪。
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对一些刑事犯罪者过于宽容,使得这个社会造假的太多,污染环境的太多,行贿的太多,性骚扰的太多,犯罪者觉得一旦被抓住其代价不过是经济损失而已:“不就是钱嘛!”而他们的获利却是巨大的。另个角度看,无作为的执法者实际上是以百姓身心健康为代价,牟取了罚款,完成了指标,拿到了奖金,却使得我们生存环境遭到巨大破坏。
我特别推崇李克强总理最近说的话: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
前一段去世的英国BBC主持人萨维尔性侵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使得这个原本只是在英国光环笼罩下的明星一下子全世界扬名,不仅让BBC这个受人尊重的百年老店一下子声名狼藉,还扯出了不少资深的媒体人士,连同不作为的警方。这些人最终罪有应得,因为他们使许多受害的儿童和少年长期生活在阴影中。
相比之下,前韩国政府发言人的性骚扰一事却让人坠入云里雾里。我接连两天看电视报道都没搞清楚这个人究竟做了什么,后来问了同事才知道:这个叫尹昶重的发言人自己说仅仅揽了一下邻座女子的腰部,而女子却称被他摸的是屁股。
老欧洲的宽容
或许一些读者还记得,几年前英国一个大臣在谈及强奸妇女案例时,一时兴起借题发挥说:女性遭遇强暴时,既然抵抗无果,那就享受它吧。话音刚落,全场哗然,在场妇女纷纷表示抗议,之后媒体对此报道铺天盖地,导致这个部级干部公开道歉之后黯然下台。
或许在英国以至于在整个欧洲,不少人有这样的或类似的观点,至少这样行事可以避免自己受到更重的身体伤害甚至丧命,但这种事只能私下议论,而英国那个大臣,身居高位又在公开场合说这话,还面对着有法律知识的女性,显然是脑子进水了。
欧洲人是中世纪以后进化最早、文明程度最高的,经过饥荒、瘟疫、战乱、残暴的大革命、侵略和反侵略之后,他们变得更为沉稳,更为成熟,也更为宽容。所以,是欧洲首先经历现代文明的性解放过程,经历了同性恋公开甚至合法化的过程,还能接受他们以前不能接受、直到现在我们也不愿意接受但只能接受的新型关系。比如在2013年的4月,我们国家接连以礼相待了冰岛女总理和其同性“妻子”、法国总统和其女友。
这让我想起在上个世纪50年代,法国鼎鼎有名的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和其也是大文豪的女友西蒙德波娃来访时,北京饭店拒绝给他们开一个房间——因为他们不是合法夫妻。
同样是西方世界,同宗同族,现在的欧洲比美国更为宽容,他们的人均诉讼远低于美国,他们的人均判决也远低于美国,他们监狱中关押的犯人更远低于美国。这是因为他们对犯罪的理解更为人性化,就像雨果在《悲惨世界》中写的,面对被抓获的盗窃教堂银器的流浪汉,神父更愿意给他改正的机会,让其从心灵中得到感化,而不是再次被剥夺自由。
而且,随着文明的进步,骑士精神的流传和之后绅士风度的普及,妇女地位在欧洲大幅度上升,她们已经被尊为“贵人”也就是娇贵之人,被男人让座,被男人让先,她们已经生活在身心安全又友善的环境中。加上女性本身就具有爱心和慈悲,她们对性骚扰行为也就更为宽容,有放人一马的心态。我就在巴黎地铁站中亲眼看到这样一幕:一个年轻优雅的法国上班族女郎被一个流浪汉索吻,被骚扰的几分钟之内,她既没有扇其一个耳光,也没呼救,甚至没有退缩,真的让那个肮脏邋遢的家伙亲了一下自己漂亮的脸蛋。那真是个只能在法国才能看到的场景。
新大陆的严苛
要是在美国,只要女孩报警,流浪汉当晚就会在铁门内过夜了。即使美女没报警,周围人也可能代为报警,那流浪汉一样会被关进拘留所。因为美国人维权意识强,他们经常提醒外来者“这是个法制国家!”违反者需要付出代价。
我在美国工作时看到当地报道:一个参观博物馆的中国官员(或许是企业家),在馆内迷失了方向,自己乘电梯时遇到了一群美国儿童。看到那么多的洋娃娃挤在电梯中,这个不会英语的同胞像在国内一样情不自禁地摸了一个女孩的脸蛋儿,结果在出电梯时被同乘电梯的教师当场报警。这个倒霉蛋被直接关进了拘留所,后来还被驱逐出境,估计他以后再也不敢去美国了。
性骚扰一词在1974年首次出现在美国,指的是一方对另一方做出不受欢迎而且和性有关的举动,包括不情愿的身体接触、不情愿的见面甚至偏见和言论。这种案件很多,比如在纽约,重打一下叫做“攻击”,可能被归类为重罪;轻摸一下则可以叫“性骚扰”,也是刑法伺候。这不是你用钱就能消灾的民事案件,面对的将不只是原告方,而是警方或检察官的指控。至于法官,在法庭上这种界定很简单,就是“物理接触”,尽管你声称仅仅碰了一下。
当然,女性骚扰男性也可能被定罪,只是这种案例相对比较少,恶性案件不多,法院对女性相对宽厚,因为这个世界认定男人是强者。实际上男人也很少报警,因为他们大多时候有能力自己解决问题。
性骚扰案件比比皆是,美国检方对此实行的是零容忍政策,女方一报警可能立即捕人,我认识的一些纽约金融界人士讲起这个话题都心有余悸,他们不敢和办公室女同事开黄色玩笑,有的干脆避免和女同事一同出差,免得不经意之间惹上麻烦。
至于被强奸时抗拒不成就权当做爱这种话,在美国,别说在公开演说时,就是在私下里男士都不敢对女性这么说。
多年前曾和北京一位女法官谈起强奸罪,她说,如果女人拼死抵抗的话那男人就无法得逞。言下之意似乎是:很多这类案子,都是到了最后女人放弃了抵抗,或者说干脆半推半就了。
亚洲的无为
相对于欧洲人的宽容和美国人的零容忍,亚洲国家对性骚扰似乎都有“私了”的习惯。韩国那个发言人在美国碰到的这个实习生是韩裔女子,如果在首尔这事可能不会闹那么大,至少不会是个满世界都知道的新闻,他也不会因此丢官。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韩裔女子到了美国自我保护意识就大增,面对高官和权贵也不畏惧。
我在美国工作期间,了解到不少日本女孩子去了美国就不愿意回日本了,想方设法找个美国人结婚留下。因为亚洲国家自古以来对妇女缺乏尊重。
至于中国,对性骚扰这个问题则显得有些无知,维权意识差,警方还往往轻描淡写地处理此事,使得那些抱有用钱就可以摆平一切的贪官污吏有恃无恐。
其实,在办公室里,在公交车上,在具有“北京特色”的地铁车厢内,都随时会发生这种事情。北京那么多女性上班族宁可开车长时间堵在环路上也不肯再乘坐地铁,其中一个难言之处就是这种沙丁鱼罐头般人贴着人的车厢中,会让人尤其年轻女性没有尊严,没有安全感,所以她们一旦有车就不坐公交。这或许是北京长期堵车的深层原因之一。
面对这类性骚扰,我们的女性往往羞于启齿,她们不知道这是个罪行,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警察也不愿意管,认为缺乏定罪依据。再加上又不好找证据,这一切让那些习惯占便宜的人觉得更有机可乘,也就越发嚣张。
前一段媒体报道海南一个小学校长,竟然带着自己学校六名女生和几个成年人开房,事件报道多天后他们还逍遥法外。旅馆监控录像已经清楚显示女生和这些成年男子共处一室,而警方还在寻找证据,似乎女童失去处女之身、下体红肿了才能给这些变态定罪,真让人匪夷所思。
虽然我们法律条文中没有“性骚扰”这个词,无法因此入罪,至于可以与之相比的“耍流氓罪”,尽管量刑不高,但还是可以起到惩戒作用的。在目前执法环境中更重的惩罚,或许只能指望媒体曝光让其身败名裂了。所以,无论那个流氓校长和其他同案犯是否只是拿钱引诱进行性交易而没有强暴,还是他们光着身子出现在女童面前,那都是在犯罪。不能只拿女童是否还是处女、是否下身红肿定罪。有肢体接触的是罪,非肢体接触的也可以是罪。
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对一些刑事犯罪者过于宽容,使得这个社会造假的太多,污染环境的太多,行贿的太多,性骚扰的太多,犯罪者觉得一旦被抓住其代价不过是经济损失而已:“不就是钱嘛!”而他们的获利却是巨大的。另个角度看,无作为的执法者实际上是以百姓身心健康为代价,牟取了罚款,完成了指标,拿到了奖金,却使得我们生存环境遭到巨大破坏。
我特别推崇李克强总理最近说的话: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