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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宪法具有"价值包容性",但同时还容纳了许多具有特殊性的冲突,比如我国"八二宪法"中的"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人民民主专政"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与"包括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统一战线、"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制度"、"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与"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等,甚至也包括国家主席从虚位元首到事实上的"三位一体"和规范上的"代表国家进行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