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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rn1.健全体制,形成省、市、县三级指导配合相协调的稽查工作格局rn2004年,我厅将“省建筑市场稽查办公室”更名为“省建设监察办公室”,稽查工作顺利实现了职能转变.一是工作范围拓展;二是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三是增加了对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的职能.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规划、建设等系统以及173个县成立了相应的稽查机构,覆盖建设系统各领域的省、市、县三级指导配合相协调的稽查工作体系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