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后,2020年2月5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下发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海事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综合运用中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各业务系统,探索对船舶进出港报告、船舶配员、危险货物申报、规费征收情况等进行远程核查,对远程信息核查无误的,原则上可以不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