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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农村非点源污染的特征,以南京市远郊的汤山街道上峰社区李岗头村为典型村,采用污染排放系数法估算典型村的非点源排放负荷,并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法对典型村非点源污染源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李岗头村非点源污染源共向水体排放污染物36 263.58 kg/a,其中COD为29 110.04 kg/a、NH3-N为1 612.97 kg/a、TN为4 489.71 kg/a、TP为1 050.86 kg/a;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农田地表径流、水稻田排水、村镇地表径流、渔业养殖的等标污染负荷率分别为5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