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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全局出发,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大力推动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与美国在两年内两次发表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并陆续与巴西、印度、欧盟、法国发表了气候变化联合声明。2015年6月,国家发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自主贡献文件,将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实现峰值目标的重要举措,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同年9月,在国际上公开承诺在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并明确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国家发改委正牵头紧锣密鼓地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碳交易已箭在弦上,蓄势待发。
“三重利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助推美丽宁波建设
摒弃低碳“阴谋论”,正视低碳转型的重大战略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气候变化是全球性挑战,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这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我市作为我国华东地区重要的重化工业基地,节能减排任务繁重,加快低碳转型的需求更加迫切。碳排放权交易是运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手段,对加快建设美丽宁波具有“三重利好”:
有利于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基于排放上限控制下的配额交易,相比于补贴、标准等针对排放强度设计的政策工具,碳交易可有效控制碳排放总量,保证实现减排目标。因此,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有助于推动我市强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2018年率先达峰提供新的政策工具,进而为国家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作出先锋贡献。
有利于降低碳减排经济成本。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通过交易企业灵活安排减排时间和地点,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在低成本减排方案不足以满足履约要求的情况下,可选择在市场上购买其他企业的多余配额,达到企业间相互接济的效果,降低整体减排成本。我市工业企业门类多、数量大,通过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带来的企业在减排领域降成本的空间值得挖掘。
有利于打开新的产业发展空间。碳减排涉及的产业链长,发展空间广阔,特别是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构建,使得碳配额成为一种资产,并提供了长期价格信号,为投资开发和实施低排放、零排放技术提供了重要激励,可以有力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开发等项目的实施。我市低碳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可以倒逼企业加大节能减碳力度,促进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和低碳环保产业发展。
“四大挑战”:宁波推进碳交易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的指导下,我市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各项工作,做好碳家底排摸,完成了2010年—2014年市级和县(市)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组织开展了部分重点企业2011—2014年的碳排放报告核算;加强能力建设,派员参加各类碳交易培训,初步锻炼了一批人才队伍,为参与全国碳交易打下了一定基础。但总体上看,与国家工作进度安排和市场建设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主要面临“四大挑战”:
组织建设薄弱。自2012年11月获批成为低碳试点城市以来,我市低碳工作虽在市级层面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但人员配置有限,县(市)区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体系,缺兵少将,部分单位对低碳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制度保障不足。碳交易涉及企业碳报告核查、配额分配、后期履约执法等关键环节,都需要行政许可,国家上位法正在加紧出台,我市作为拥有地方立法权限的计划单列市,目前尚未将低碳立法纳入议事日程,还处于无法可依阶段。
能力建设滞后。碳交易作为新生事物,涉及的行业多,工序复杂,内容专业,需要针对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企业、个人等不同层级开展全方位培训,目前我市既缺乏培训工作经费,也缺少相应的专家团队,对企业的培训引导相对滞后。
支撑体系欠缺。摸清企业碳排放现状是开展碳交易的基础,需要信息化平台与服务机构的有效支撑。目前,我市低碳计量、第三方核查等中介服务机构和信息化平台均处于空白状态,对碳交易所需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缺乏应有的管控手段。
“五点思考”:加快融入全国碳交易的实现路径
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势在必行的国家战略任务,地方企业所得碳配额总量直接关系经济发展,必须顺应形势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补足短板,夯实基础,以避免出现预计不足与应对失措的不利局面。
抓好组织领导这一前提条件。将对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统筹指导碳交易工作。尽快成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公室,强化人员配置,负责向上衔接与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专门配备相关人员,协同推进碳交易工作。同时,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和下步工作安排,抓紧研究制定《宁波市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市碳交易工作推进大会,明确主要任务、时间节点与职责分工,确保2017年有序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完善政策制度这一根本保障。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前期研究,争取将低碳立法列入2017年人大立法计划,根据行将出台的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明确地方实施细则,做好跟进落实。针对碳排放权交易涉及的企业碳报告、配额分配、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及早制定出台地方配套管理办法,明确细化实施方案,做到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保证政策的公平、公正。同时,提前谋划评估碳交易对我市不同行业的影响,做好相应的政策储备与应对预案。
做实数据管控这一关键环节。加快建立严控质量、符合宁波实际的企业监测报告核查体系,针对不同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和碳排放情况,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的碳报告制度。鼓励企业加强碳排放数据的精细化管理,建立监测计划报备制度,要求有条件的企业提供实测数据。积极引进和培育第三方核查机构,探索建立比国家标准更加严格的核查机构黑名单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严惩弄虚作假、串谋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低碳管理云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强化对企业碳数据的监管。
加强能力建设这一重要支撑。加大碳交易培训力度,针对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第三方核查机构等不同对象,开展针对性的低碳培训,提升各级人员应对碳交易的能力。借鉴北京、湖北等碳交易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组织企业开展实地学习调研。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与碳交易试点地区在低碳培训、课题研究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强化低碳智库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国内外知名低碳咨询机构在宁波设立分中心,并聘请碳交易领域专家教授来甬指导,组建专家指导委员会。
注重宣传引导这一基础工作。加强低碳宣传,借助“全国低碳日”和节能宣传周等活动载体,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碳交易知识,提高交易企业的碳减排责任意识。创新低碳宣传方式,谋划建设低碳主题展览馆,举办低碳发展论坛,开展碳交易现场模拟等,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同时,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潮流,开发App学习平台,利用人机对话和在线解答,改善用户体验,扩大受众覆盖面,为碳排放权交易的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重利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助推美丽宁波建设
摒弃低碳“阴谋论”,正视低碳转型的重大战略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气候变化是全球性挑战,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这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我市作为我国华东地区重要的重化工业基地,节能减排任务繁重,加快低碳转型的需求更加迫切。碳排放权交易是运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手段,对加快建设美丽宁波具有“三重利好”:
有利于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基于排放上限控制下的配额交易,相比于补贴、标准等针对排放强度设计的政策工具,碳交易可有效控制碳排放总量,保证实现减排目标。因此,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有助于推动我市强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2018年率先达峰提供新的政策工具,进而为国家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作出先锋贡献。
有利于降低碳减排经济成本。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通过交易企业灵活安排减排时间和地点,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在低成本减排方案不足以满足履约要求的情况下,可选择在市场上购买其他企业的多余配额,达到企业间相互接济的效果,降低整体减排成本。我市工业企业门类多、数量大,通过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带来的企业在减排领域降成本的空间值得挖掘。
有利于打开新的产业发展空间。碳减排涉及的产业链长,发展空间广阔,特别是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构建,使得碳配额成为一种资产,并提供了长期价格信号,为投资开发和实施低排放、零排放技术提供了重要激励,可以有力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开发等项目的实施。我市低碳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可以倒逼企业加大节能减碳力度,促进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和低碳环保产业发展。
“四大挑战”:宁波推进碳交易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的指导下,我市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各项工作,做好碳家底排摸,完成了2010年—2014年市级和县(市)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组织开展了部分重点企业2011—2014年的碳排放报告核算;加强能力建设,派员参加各类碳交易培训,初步锻炼了一批人才队伍,为参与全国碳交易打下了一定基础。但总体上看,与国家工作进度安排和市场建设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主要面临“四大挑战”:
组织建设薄弱。自2012年11月获批成为低碳试点城市以来,我市低碳工作虽在市级层面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但人员配置有限,县(市)区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体系,缺兵少将,部分单位对低碳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制度保障不足。碳交易涉及企业碳报告核查、配额分配、后期履约执法等关键环节,都需要行政许可,国家上位法正在加紧出台,我市作为拥有地方立法权限的计划单列市,目前尚未将低碳立法纳入议事日程,还处于无法可依阶段。
能力建设滞后。碳交易作为新生事物,涉及的行业多,工序复杂,内容专业,需要针对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企业、个人等不同层级开展全方位培训,目前我市既缺乏培训工作经费,也缺少相应的专家团队,对企业的培训引导相对滞后。
支撑体系欠缺。摸清企业碳排放现状是开展碳交易的基础,需要信息化平台与服务机构的有效支撑。目前,我市低碳计量、第三方核查等中介服务机构和信息化平台均处于空白状态,对碳交易所需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缺乏应有的管控手段。
“五点思考”:加快融入全国碳交易的实现路径
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势在必行的国家战略任务,地方企业所得碳配额总量直接关系经济发展,必须顺应形势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补足短板,夯实基础,以避免出现预计不足与应对失措的不利局面。
抓好组织领导这一前提条件。将对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统筹指导碳交易工作。尽快成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公室,强化人员配置,负责向上衔接与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专门配备相关人员,协同推进碳交易工作。同时,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和下步工作安排,抓紧研究制定《宁波市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市碳交易工作推进大会,明确主要任务、时间节点与职责分工,确保2017年有序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完善政策制度这一根本保障。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前期研究,争取将低碳立法列入2017年人大立法计划,根据行将出台的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明确地方实施细则,做好跟进落实。针对碳排放权交易涉及的企业碳报告、配额分配、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及早制定出台地方配套管理办法,明确细化实施方案,做到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保证政策的公平、公正。同时,提前谋划评估碳交易对我市不同行业的影响,做好相应的政策储备与应对预案。
做实数据管控这一关键环节。加快建立严控质量、符合宁波实际的企业监测报告核查体系,针对不同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和碳排放情况,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的碳报告制度。鼓励企业加强碳排放数据的精细化管理,建立监测计划报备制度,要求有条件的企业提供实测数据。积极引进和培育第三方核查机构,探索建立比国家标准更加严格的核查机构黑名单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严惩弄虚作假、串谋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低碳管理云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强化对企业碳数据的监管。
加强能力建设这一重要支撑。加大碳交易培训力度,针对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第三方核查机构等不同对象,开展针对性的低碳培训,提升各级人员应对碳交易的能力。借鉴北京、湖北等碳交易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组织企业开展实地学习调研。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与碳交易试点地区在低碳培训、课题研究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强化低碳智库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国内外知名低碳咨询机构在宁波设立分中心,并聘请碳交易领域专家教授来甬指导,组建专家指导委员会。
注重宣传引导这一基础工作。加强低碳宣传,借助“全国低碳日”和节能宣传周等活动载体,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碳交易知识,提高交易企业的碳减排责任意识。创新低碳宣传方式,谋划建设低碳主题展览馆,举办低碳发展论坛,开展碳交易现场模拟等,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同时,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潮流,开发App学习平台,利用人机对话和在线解答,改善用户体验,扩大受众覆盖面,为碳排放权交易的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