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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具有更强的市场主体性,因而也是我国自主创新经济体系中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经济组织之一。然而,占我国GDP65%以上、解决了75%就业问题的民营企业发展到今天,“融资难”问题却日益突显.它们只得到了银行不到1%的贷款。尽管银监会2005年7月发布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2006年开始同步实施的新《公司法》、《证券法》也为民营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但民营企业贷款“瓶颈”不仅没有突破,反而越收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