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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轨时期的我国地方政府间竞争存在不公平、非规范特征,表现为:运用制度差异,先试点地区获得超常规发展;过度的投资优惠使参与竞争的地方政府两败俱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干预企业等不正当竞争成为地方政府竞争的重要手段。地方政府非规范竞争导致地方市场分割,其经济损失是巨大的,其政治影响是不能忽视的。规范地方政府竞争,可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须通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来矫正地方政府间的非规范竞争。同时还要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检查及地方民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