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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7经济的发展,但中小企业在融资上遇到的种种问题,一直阻碍着其发展。近些年来,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筹资的融资方式对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虽然互联网众筹有效地缓解7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但其也存在诸多问题。奉文旨在研究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探讨众筹融资模式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所起到的促迸作用,该模式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对策。
中小企业 融资 众筹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融资渠道不畅通
我国中小企业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和国家政策扶持进行融资。从银行方面来看,虽然中小企业融资较为依赖银行,但是其能够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份额却非常少。从政府方面来看,国家一直对大型国有企业进行优惠型政策扶持,但是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却很小,这使得本来就急需政策扶持的中小企业面临着更高的融资门槛。
(2)企业自身融资能力低下
我国中小企业主要是利用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这两种方式进行资金筹集。从内源融资看,由于缺乏经营发展的长远战略,中小企业更愿意直接分配每年所获得的营业利润,而非留足盈余利润来增补未来资金短缺,这就导致了企业需要承担较高的负债率,负担极重。从外源融资看,一方面,我国中小企业大多缺乏现代管理素质和经营理念,上市意愿较小。加之我国企业上市要求高,致使中小企业很难在证券市场成功融资。另一方面,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要落后于股票市场,国家对债券发行具有更严格的要求,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难度更大。
(3)融资成本过高
我国中小企业要进行资金的筹集,就需要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其融资成本高具体表现为:首先,我国中小企业进行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可是中小企业贷款金额较少,周期较短,获得贷款的手续却极为复杂,这就增加了取得贷款的成本。其次,中小企业要得到银行贷款,就必须通过信用担保机构进行信用担保,而为此付出的高昂的手续费和担保费,也是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道路上遍布荆棘,从根本上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可以分为内因和外因。
(1)内部因素
1.中小企业资金实力弱,经营规模小,信用等级低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资产实力薄弱的问题,可用于担保的资产少。然而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力度的不断加深,中小企业必须向各家商业银行提供有效的担保和质押,才能成功获得其所需的贷款,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难以取得信用贷款。
2.中小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组织不完善
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属于家族企业,企业内部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先进的管理制度,成员之间产权不清。多数中小企业管理者财务知识薄弱导致了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企业信息不透明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商业银行在进行贷款时的信息采集,造成了银企信息不对称。银行对企业财务信息难以把握,不敢轻易放贷,这也就直接地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进程。
(2)外部因素
1.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
长期以来,国家政策在贷款上对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的偏见,使得中小企业一直处于不平等的竞争环境之中。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需要专门的金融机构对其进行扶持,而我国目前正缺乏这样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另外,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还在于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不足,如税收优惠政策不到位,财政支持力度不够等。
2.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
我国一直缺少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服务的金融机构,即使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但是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却未相应地建立。并且,中小企业的发展数量远远超过了为其提供服务的商业银行,城镇信用合作社的数量,导致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渠道愈发狭窄。另外,我国现存的抵押担保体制不够完善,社会信用机制不健全。由于我国的大部分中小企业组织结构过于分散,提供担保的能力低下,难以满足贷款的条件,因此很难成功地获取商业贷款。
众筹融资模式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促进作用
(1)拓宽融资渠道
在传统的融资模式下,我国中小企业筹集资金,主要是利用向银行贷款和私人借贷这两种方式。相比之下,众筹融资方式具有多样性,如股权式、债权式、奖励式以及捐赠式等,筹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选择适合的筹资方式,在网络平台上公布自身相关信息,发起筹资请求。而投资者通过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信息,了解到筹资者的需求,对其发布的信息进一步了解,再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对此项目进行投资。对于不同发展时期和不同发展规模的中小企业,众筹融资方式相应地满足了其不同的融资要求,拓宽了其融资渠道。
(2)降低融资成本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成本高的难题,主要是因為其融资受银行信贷量的限制、民间借贷利率高的制约、经营风险大的不利影响等。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众筹平台减轻了中小企业融资沉重的费用负担,资金需求方不需付出像以往高昂的利息费用。除此之外,由于出资者为广大社会群众,因而可以对公众面临的资金风险进行有效分摊,需要进行风险担保的成本降低,进而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3)提高融资速度
与传统的融资模式进行比较,众筹模式成功地打破了投资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制约,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融资,只需在网络上进行核查,便可在进行融资。这种融资模式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公众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融资,比传统模式的融资程序更加简单、便利;同时,众筹模式是面向社会公众的一种筹资形式,公众平摊出资金额较小,投资风险相对较低,有利于提高筹资的成功几率。
中小企业采用众筹模式融资存在的问题
(1)缺少相关立法保护 众筹融资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融资模式,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我国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管理和立法保护,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如若未遵循法定程序,法律则不容许其以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报的方式来发行股票、债券、基金,从而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由此可见,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的法律界线划分不明确,众筹极可能被误认为非法集资。
(2)存在信用风险
中小企业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相关融资所需资料,通过核查后便可进行融资。但投资者无法对发起人募集到的资金的用途和流向进行有效地监管和控制,这就增加了社会大众的投资风险。即使股权式众筹和债权式众筹都承诺会给投资者固定的回报,但由于融资倡议人的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很多承诺都得不到相应地落实。但是违约成本却相对较小,发起人可以收获较大的违约收益,这就增加了众筹模式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
(3)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
在众筹模式下,尽管中小企业和投资人可以十分便捷地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对接,但同时他们也被网络平台隔开,出资人难以对中小企业及其融资项目进行充分的了解,因此存在盲目决策投资的风险。众筹融资成功后,倘若融资者和投资者缺乏有效的沟通,加之不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就会出现投资者对项目实施情况难以掌控的局面。作为资金需求方以及项目的倡议方,中小企业最为了解项目的可行性,有时为了促成融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就难免出现少披露或者是不披露项目风险的不良情况,甚至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尽管了解该项目存在一定的风险,但仍在网络平台上对该项目进行融资,从而导致投资者依据众筹平台所提供的信息,判断失误,投资资金遭受损失。
中小企业众筹融资问题解决对策
(1)明确法律界限
我国现行法律对中小企业众筹融资没有明确定义,因此我国众筹融资的运行处于法律模糊区,难以明确地划分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的法律界线,严重制约着我国中小企业通过众筹融资的方式来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借该鉴国外先进经验,并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自身发展状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众筹融资法律法规,确保众筹融资的合法性。
(2)建立监管机制
在众筹平台上,中小企业有可能提供虚假信息进行筹资,增添了社会公众的投资风险。企业经常发生信用风险,公众对互联网众筹的信任程度也大大降低。因此,我国证监会和相关部门应该对众筹模式下的多种融资方式,即奖励式、捐赠式、股权式、债券式等方式,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加大监管范围,建立相应的行业标准与严格的监管机制,引导众筹行业健康发展。
(3)完善信息披露與沟通机制
融资者和投资者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会增加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损害社会大众的利益。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在互联网众筹平台之中,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将融资者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信息在网络上进行披露。除此之外,众筹模式应该为融资投资双方建立起随时沟通交流的平台,便于加强两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双方及时传送信息建立起有利的条件,进而将由于双方信息传递不对称带来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促进众筹模式的良好发展。
[1]咚光濡.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1,(7):P8-9
[2]高正平.中小企业融资实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9):P16
[3]田梦斯.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与众筹融资新途径探讨[J].商业经济研究,2015,
( 13):P92
[4]张荔仙.我国众筹融资的发展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5( 1): P23-24
中小企业 融资 众筹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融资渠道不畅通
我国中小企业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和国家政策扶持进行融资。从银行方面来看,虽然中小企业融资较为依赖银行,但是其能够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份额却非常少。从政府方面来看,国家一直对大型国有企业进行优惠型政策扶持,但是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却很小,这使得本来就急需政策扶持的中小企业面临着更高的融资门槛。
(2)企业自身融资能力低下
我国中小企业主要是利用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这两种方式进行资金筹集。从内源融资看,由于缺乏经营发展的长远战略,中小企业更愿意直接分配每年所获得的营业利润,而非留足盈余利润来增补未来资金短缺,这就导致了企业需要承担较高的负债率,负担极重。从外源融资看,一方面,我国中小企业大多缺乏现代管理素质和经营理念,上市意愿较小。加之我国企业上市要求高,致使中小企业很难在证券市场成功融资。另一方面,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要落后于股票市场,国家对债券发行具有更严格的要求,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难度更大。
(3)融资成本过高
我国中小企业要进行资金的筹集,就需要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其融资成本高具体表现为:首先,我国中小企业进行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可是中小企业贷款金额较少,周期较短,获得贷款的手续却极为复杂,这就增加了取得贷款的成本。其次,中小企业要得到银行贷款,就必须通过信用担保机构进行信用担保,而为此付出的高昂的手续费和担保费,也是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道路上遍布荆棘,从根本上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可以分为内因和外因。
(1)内部因素
1.中小企业资金实力弱,经营规模小,信用等级低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资产实力薄弱的问题,可用于担保的资产少。然而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力度的不断加深,中小企业必须向各家商业银行提供有效的担保和质押,才能成功获得其所需的贷款,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难以取得信用贷款。
2.中小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组织不完善
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属于家族企业,企业内部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先进的管理制度,成员之间产权不清。多数中小企业管理者财务知识薄弱导致了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企业信息不透明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商业银行在进行贷款时的信息采集,造成了银企信息不对称。银行对企业财务信息难以把握,不敢轻易放贷,这也就直接地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进程。
(2)外部因素
1.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
长期以来,国家政策在贷款上对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的偏见,使得中小企业一直处于不平等的竞争环境之中。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需要专门的金融机构对其进行扶持,而我国目前正缺乏这样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另外,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还在于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不足,如税收优惠政策不到位,财政支持力度不够等。
2.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
我国一直缺少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服务的金融机构,即使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但是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却未相应地建立。并且,中小企业的发展数量远远超过了为其提供服务的商业银行,城镇信用合作社的数量,导致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渠道愈发狭窄。另外,我国现存的抵押担保体制不够完善,社会信用机制不健全。由于我国的大部分中小企业组织结构过于分散,提供担保的能力低下,难以满足贷款的条件,因此很难成功地获取商业贷款。
众筹融资模式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促进作用
(1)拓宽融资渠道
在传统的融资模式下,我国中小企业筹集资金,主要是利用向银行贷款和私人借贷这两种方式。相比之下,众筹融资方式具有多样性,如股权式、债权式、奖励式以及捐赠式等,筹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选择适合的筹资方式,在网络平台上公布自身相关信息,发起筹资请求。而投资者通过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信息,了解到筹资者的需求,对其发布的信息进一步了解,再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对此项目进行投资。对于不同发展时期和不同发展规模的中小企业,众筹融资方式相应地满足了其不同的融资要求,拓宽了其融资渠道。
(2)降低融资成本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成本高的难题,主要是因為其融资受银行信贷量的限制、民间借贷利率高的制约、经营风险大的不利影响等。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众筹平台减轻了中小企业融资沉重的费用负担,资金需求方不需付出像以往高昂的利息费用。除此之外,由于出资者为广大社会群众,因而可以对公众面临的资金风险进行有效分摊,需要进行风险担保的成本降低,进而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3)提高融资速度
与传统的融资模式进行比较,众筹模式成功地打破了投资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制约,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融资,只需在网络上进行核查,便可在进行融资。这种融资模式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公众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融资,比传统模式的融资程序更加简单、便利;同时,众筹模式是面向社会公众的一种筹资形式,公众平摊出资金额较小,投资风险相对较低,有利于提高筹资的成功几率。
中小企业采用众筹模式融资存在的问题
(1)缺少相关立法保护 众筹融资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融资模式,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我国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管理和立法保护,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如若未遵循法定程序,法律则不容许其以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报的方式来发行股票、债券、基金,从而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由此可见,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的法律界线划分不明确,众筹极可能被误认为非法集资。
(2)存在信用风险
中小企业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相关融资所需资料,通过核查后便可进行融资。但投资者无法对发起人募集到的资金的用途和流向进行有效地监管和控制,这就增加了社会大众的投资风险。即使股权式众筹和债权式众筹都承诺会给投资者固定的回报,但由于融资倡议人的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很多承诺都得不到相应地落实。但是违约成本却相对较小,发起人可以收获较大的违约收益,这就增加了众筹模式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
(3)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
在众筹模式下,尽管中小企业和投资人可以十分便捷地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对接,但同时他们也被网络平台隔开,出资人难以对中小企业及其融资项目进行充分的了解,因此存在盲目决策投资的风险。众筹融资成功后,倘若融资者和投资者缺乏有效的沟通,加之不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就会出现投资者对项目实施情况难以掌控的局面。作为资金需求方以及项目的倡议方,中小企业最为了解项目的可行性,有时为了促成融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就难免出现少披露或者是不披露项目风险的不良情况,甚至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尽管了解该项目存在一定的风险,但仍在网络平台上对该项目进行融资,从而导致投资者依据众筹平台所提供的信息,判断失误,投资资金遭受损失。
中小企业众筹融资问题解决对策
(1)明确法律界限
我国现行法律对中小企业众筹融资没有明确定义,因此我国众筹融资的运行处于法律模糊区,难以明确地划分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的法律界线,严重制约着我国中小企业通过众筹融资的方式来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借该鉴国外先进经验,并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自身发展状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众筹融资法律法规,确保众筹融资的合法性。
(2)建立监管机制
在众筹平台上,中小企业有可能提供虚假信息进行筹资,增添了社会公众的投资风险。企业经常发生信用风险,公众对互联网众筹的信任程度也大大降低。因此,我国证监会和相关部门应该对众筹模式下的多种融资方式,即奖励式、捐赠式、股权式、债券式等方式,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加大监管范围,建立相应的行业标准与严格的监管机制,引导众筹行业健康发展。
(3)完善信息披露與沟通机制
融资者和投资者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会增加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损害社会大众的利益。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在互联网众筹平台之中,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将融资者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信息在网络上进行披露。除此之外,众筹模式应该为融资投资双方建立起随时沟通交流的平台,便于加强两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双方及时传送信息建立起有利的条件,进而将由于双方信息传递不对称带来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促进众筹模式的良好发展。
[1]咚光濡.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1,(7):P8-9
[2]高正平.中小企业融资实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9):P16
[3]田梦斯.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与众筹融资新途径探讨[J].商业经济研究,2015,
( 13):P92
[4]张荔仙.我国众筹融资的发展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5( 1): P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