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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4月笔者借班为全市青年骨干教师上了一堂示范课,课题是苏教版《数学·必修5》第三章第四节"基本不等式(1)",通过展示学生的真实思维过程,适度点拨,诱发学生思考与探究,让学生经历包含足够的亲身体验的数学活动,在心理上建构起认知对象的意义,使学生在体验数学、感知数学的过程中进行意义建构,从而理解和掌握基本不等式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