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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针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档案界关于档案本质属性问题的研究状况,尝试对这一时期撰文著述的学术观点按照对原始记录性的承认和继承、与原始记录性比较接近的观点以及对原始记录性质疑并提出新观点这样的顺序进行梳理和分析研究,最后,得出“原始记录性作为档案的本质属性仍是我国档案学界的共识性问题”等结论,以期能给我国档案本质属性研究带来一些启示。
关键词:档案;本质属性;原始记录性;综述
“档案本质属性”是档案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区别档案与其他事物本质的基点。什么是档案的本质属性?如何科学阐释和全面解答这个问题,关乎我们对很多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理解。桑毓域教授指出:“探讨档案本质属性最为重要的意义,就是试图准确把握档案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档案学的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1]该论述,将档案本质属性的研究意义定位于对档案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与界定上,从理论层面更加说明档案本质属性研究的重要性。
1 “档案本质属性”研究相关文献统计
通过CNKI检索,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档案本质属性研究的期刊论文共计55篇。涉及1990年到2010年这一时间区域(1990年~1995年8篇,1996年~2000年10篇,2001年~2005年22篇,2006年至今计11篇,其余4篇年份不详)。从时间分布来看,我国档案本质属性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初处于预热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21世纪初处于研究高潮阶段,近几年,研究热度有所降低。
这些论文中,对原始记录性观点表示“赞同”与“认可”的共计29篇,约占53﹪;与原始记录性观点较为接近的观点论述共计5篇,约占9﹪;对“原始记录性”提出质疑并提出新观点的有19篇,约占34﹪。另有2篇关于档案本质属性研究综述性论文,约占4﹪。
2 “原始记录性”观点的承认与继承
“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长期占据我国档案本质属性研究领域的统治地位。冯惠玲等主编的《档案学概论》将原始记录性阐述为“档案本质上是社会生活的原始记录,换句话说,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特性”。[2]将档案的本质属性进行了高度的抽象和概括,把档案的本质属性定位于“原始记录性”。
方舟先生指出:“档案原始记录性的真实内涵应该是除了档案所记载的方式和记载的内容表现为原始记录以外,要加释档案所含的固有的有机联系这种表现,档案所含的有机联系也是原始的。”[3]此加释丰富了原始记录性的内涵,档案固有的有机联系深化了原始记录性作为档案本质属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韩宝华教授认为,档案本质属性与档案定义密切相关。他认为:“档案是直接记录作为社会成员的组织和个人自身社会实践及思维活动信息的载体。”[4]他指出:“档案所具有的直接记录自身活动信息载体的特点,规定着档案是与记录活动过程共时态生成的,共时态生成性是档案能够作为历史记录或原始记录的内在依据。”[5]这直接论证了他提出的“档案以其记录的形式特征、记录的内容特征、记录的载体特征及其三方面的统一,规定了档案具有原始记录性的本质属性”论断。
黄霄羽老师提出“档案的本质属性必须是原始性与记录性的统一”观点。她认为,寒江先生提出的“档案的绝对原始性与相对原始性构成了档案的本质属性‘原始性’”这一观点存在理论缺陷,并提出:“档案是特定的形成者当时当事直接产生的原始文件的转化物,具有很强的原始性。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档案又是反映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所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历史记录物,也具有很强的记录性。”[6]这里,主要指出了寒江先生论述的理论缺陷在于割裂了原始性与记录性这一档案本质属性的基本内涵。十几年后,黄夏基先生撰文认为,原始记录性的理解,需要把握原始性、记录性以及历史性三个关键性因素,忽视历史性将出现理论上的漏洞:“如果没有历史性,档案将很难发挥它的凭证价值”,“如果没有历史性,档案和文件将很难区分,因为档案和文件都具有原始记录的共同属性”。[7]
桑毓域教授从分析“事物的本质属性”、“档案定义与档案本质的相互影响”、“档案与文件的关系”等角度出发,给出如何评价档案的原始记录性的理论思路,在理论铺垫的基础上,提出档案的原始记录性作为档案本质属性的前提与科学性。另外,桑教授还撰文“如何认识原始记录性——关于档案本质属性的探讨”,更全面、客观地分析了原始记录性作为档案本质属性的科学理论意义。
另外,甄桂英先生、卫奕博士、张仕君先生等相继撰文,支持和认可原始记录性作为档案的本质属性。以上著述,从不同角度论证了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丰富了我们对于原始记录性以及档案本质属性内涵的认识,也巩固了原始记录性作为档案本质属性的理论学术地位。
3 “原始记录性”相近观点的提出
与原始记录性相近的一些观点被一些学者相继提出,并得到了理论上的论证和诠释。这些观点与原始记录性有哪些联系和区别呢?
寒江先生认为:“档案绝对原始性与档案相对原始性构成了档案的本质属性。”原件或者原稿具有的原始性称为绝对原始性,相对原始性则是相对于某个时空的复制件所具有的。
郭东升先生提出:“直接历史记录事后有用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他指出:“我认为,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其直接历史记录事后有用性。直接历史记录性把档案和资料区分开来,其事后有用性把档案和当事记录物区别开来。档案实质是直接历史记录性与事后有用性的统一。”[8]该观点基于“档案是原始记录物的转化物”观点展开论述,与原始记录性有一定的概念交叉,但是,基于的档案定义不同,也必然产生档案本质属性观的差异。
孙学政先生认为,档案的本质属性为“作为历史记录保存的价值性”。他从档案定义出发,指出:“两者都强调档案是历史记录,直接形成的记录才有价值,有价值的记录才可能具有保存价值,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才能最终成为档案。”[9]他的观点承认了历史记录的价值性,跟原始记录性有着相通的地方。这提醒我们需要考虑档案价值在档案本质属性研究中的作用。
陈忠海教授对于档案的本质属性的理解,尝试从档案的逻辑起点出发来表述。陈教授认为“档案学的逻辑起点应当界定为原始记录性材料内容的有用性”。[10]进而指出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材料内容的有用性”。该观点是站在比档案更大的集合中来对档案本质属性进行界定的,认为“潜在的有用性”可以作为档案区别于其他与档案有联系的非档案材料之间的关系的属性。
以上这些观点,与“原始记录性”有着很多交叉或相近地方。在“原始记录性”不断受到质疑和挑战的同时,这些看似脱离原始记录性但仍与之紧密联系的新观点,也为“原始记录性”的理论发展起推动作用。
4 对原始记录性的质疑及新观点的提出
作为我国长期以来学界同仁的共识,“原始记录性”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受到一些学者质疑。
伍振华教授提出档案本质属性为“备以查考性”观点。他指出:“档案是从特定的形成过程和形式以及能满足特定的需要等意义上根本区别于其他文献。”[11]作者把档案的形成过程、作用及外表方面的特有属性进行综合,归结为档案的本质属性为“备以查考性”。随后,在对几个其他学者观点评析结论中,得出“正是以‘备以查考性’为标志的档案实践赋予了档案的社会属性,才使档案与其他文献区分开来”。[12]作者直接将档案本质属性与实践的观点及反映人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对于备以查考性的内涵,作者指出:“备以查考性包括前提、动机和行为三个方面,作为证据或依据而具有保存价值,为了要实现这种价值和保存起来且形成了档案这类文献的外表特征。”[13]其理论特点表现在突出了档案的保存价值,同时,用“备”这个关键字,来反映和强调档案形成或保藏者的主观性特征。“备以查考性”观点在理论界引起较大反响。
关键词:档案;本质属性;原始记录性;综述
“档案本质属性”是档案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区别档案与其他事物本质的基点。什么是档案的本质属性?如何科学阐释和全面解答这个问题,关乎我们对很多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理解。桑毓域教授指出:“探讨档案本质属性最为重要的意义,就是试图准确把握档案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档案学的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1]该论述,将档案本质属性的研究意义定位于对档案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与界定上,从理论层面更加说明档案本质属性研究的重要性。
1 “档案本质属性”研究相关文献统计
通过CNKI检索,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档案本质属性研究的期刊论文共计55篇。涉及1990年到2010年这一时间区域(1990年~1995年8篇,1996年~2000年10篇,2001年~2005年22篇,2006年至今计11篇,其余4篇年份不详)。从时间分布来看,我国档案本质属性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初处于预热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21世纪初处于研究高潮阶段,近几年,研究热度有所降低。
这些论文中,对原始记录性观点表示“赞同”与“认可”的共计29篇,约占53﹪;与原始记录性观点较为接近的观点论述共计5篇,约占9﹪;对“原始记录性”提出质疑并提出新观点的有19篇,约占34﹪。另有2篇关于档案本质属性研究综述性论文,约占4﹪。
2 “原始记录性”观点的承认与继承
“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长期占据我国档案本质属性研究领域的统治地位。冯惠玲等主编的《档案学概论》将原始记录性阐述为“档案本质上是社会生活的原始记录,换句话说,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特性”。[2]将档案的本质属性进行了高度的抽象和概括,把档案的本质属性定位于“原始记录性”。
方舟先生指出:“档案原始记录性的真实内涵应该是除了档案所记载的方式和记载的内容表现为原始记录以外,要加释档案所含的固有的有机联系这种表现,档案所含的有机联系也是原始的。”[3]此加释丰富了原始记录性的内涵,档案固有的有机联系深化了原始记录性作为档案本质属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韩宝华教授认为,档案本质属性与档案定义密切相关。他认为:“档案是直接记录作为社会成员的组织和个人自身社会实践及思维活动信息的载体。”[4]他指出:“档案所具有的直接记录自身活动信息载体的特点,规定着档案是与记录活动过程共时态生成的,共时态生成性是档案能够作为历史记录或原始记录的内在依据。”[5]这直接论证了他提出的“档案以其记录的形式特征、记录的内容特征、记录的载体特征及其三方面的统一,规定了档案具有原始记录性的本质属性”论断。
黄霄羽老师提出“档案的本质属性必须是原始性与记录性的统一”观点。她认为,寒江先生提出的“档案的绝对原始性与相对原始性构成了档案的本质属性‘原始性’”这一观点存在理论缺陷,并提出:“档案是特定的形成者当时当事直接产生的原始文件的转化物,具有很强的原始性。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档案又是反映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所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历史记录物,也具有很强的记录性。”[6]这里,主要指出了寒江先生论述的理论缺陷在于割裂了原始性与记录性这一档案本质属性的基本内涵。十几年后,黄夏基先生撰文认为,原始记录性的理解,需要把握原始性、记录性以及历史性三个关键性因素,忽视历史性将出现理论上的漏洞:“如果没有历史性,档案将很难发挥它的凭证价值”,“如果没有历史性,档案和文件将很难区分,因为档案和文件都具有原始记录的共同属性”。[7]
桑毓域教授从分析“事物的本质属性”、“档案定义与档案本质的相互影响”、“档案与文件的关系”等角度出发,给出如何评价档案的原始记录性的理论思路,在理论铺垫的基础上,提出档案的原始记录性作为档案本质属性的前提与科学性。另外,桑教授还撰文“如何认识原始记录性——关于档案本质属性的探讨”,更全面、客观地分析了原始记录性作为档案本质属性的科学理论意义。
另外,甄桂英先生、卫奕博士、张仕君先生等相继撰文,支持和认可原始记录性作为档案的本质属性。以上著述,从不同角度论证了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丰富了我们对于原始记录性以及档案本质属性内涵的认识,也巩固了原始记录性作为档案本质属性的理论学术地位。
3 “原始记录性”相近观点的提出
与原始记录性相近的一些观点被一些学者相继提出,并得到了理论上的论证和诠释。这些观点与原始记录性有哪些联系和区别呢?
寒江先生认为:“档案绝对原始性与档案相对原始性构成了档案的本质属性。”原件或者原稿具有的原始性称为绝对原始性,相对原始性则是相对于某个时空的复制件所具有的。
郭东升先生提出:“直接历史记录事后有用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他指出:“我认为,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其直接历史记录事后有用性。直接历史记录性把档案和资料区分开来,其事后有用性把档案和当事记录物区别开来。档案实质是直接历史记录性与事后有用性的统一。”[8]该观点基于“档案是原始记录物的转化物”观点展开论述,与原始记录性有一定的概念交叉,但是,基于的档案定义不同,也必然产生档案本质属性观的差异。
孙学政先生认为,档案的本质属性为“作为历史记录保存的价值性”。他从档案定义出发,指出:“两者都强调档案是历史记录,直接形成的记录才有价值,有价值的记录才可能具有保存价值,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才能最终成为档案。”[9]他的观点承认了历史记录的价值性,跟原始记录性有着相通的地方。这提醒我们需要考虑档案价值在档案本质属性研究中的作用。
陈忠海教授对于档案的本质属性的理解,尝试从档案的逻辑起点出发来表述。陈教授认为“档案学的逻辑起点应当界定为原始记录性材料内容的有用性”。[10]进而指出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材料内容的有用性”。该观点是站在比档案更大的集合中来对档案本质属性进行界定的,认为“潜在的有用性”可以作为档案区别于其他与档案有联系的非档案材料之间的关系的属性。
以上这些观点,与“原始记录性”有着很多交叉或相近地方。在“原始记录性”不断受到质疑和挑战的同时,这些看似脱离原始记录性但仍与之紧密联系的新观点,也为“原始记录性”的理论发展起推动作用。
4 对原始记录性的质疑及新观点的提出
作为我国长期以来学界同仁的共识,“原始记录性”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受到一些学者质疑。
伍振华教授提出档案本质属性为“备以查考性”观点。他指出:“档案是从特定的形成过程和形式以及能满足特定的需要等意义上根本区别于其他文献。”[11]作者把档案的形成过程、作用及外表方面的特有属性进行综合,归结为档案的本质属性为“备以查考性”。随后,在对几个其他学者观点评析结论中,得出“正是以‘备以查考性’为标志的档案实践赋予了档案的社会属性,才使档案与其他文献区分开来”。[12]作者直接将档案本质属性与实践的观点及反映人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对于备以查考性的内涵,作者指出:“备以查考性包括前提、动机和行为三个方面,作为证据或依据而具有保存价值,为了要实现这种价值和保存起来且形成了档案这类文献的外表特征。”[13]其理论特点表现在突出了档案的保存价值,同时,用“备”这个关键字,来反映和强调档案形成或保藏者的主观性特征。“备以查考性”观点在理论界引起较大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