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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著名的幼儿教育家蒙台梭利,一生从事幼儿教育的实验研究,提出了许多独特的幼儿教育理论观点,对世界幼儿教育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当代,学习蒙台梭利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对学前儿童仍具有特殊的意义。
关键词:蒙台梭利;教育思想;教育方法
On Montessori’s Education Thought
Xu Zheng-zheng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 Dalian 116029,China)
Abstract:Montessori,a famous educator in children education,has devoted her life to its experimental research and has put forward lots of unique theories and ideas,which have exerted a greater influence upon the world children education.At present,studying the Education Thought and Method of Montessori still have special significance to preschool children.
Key words: Montessori;Education Thought;Education Method
蒙台梭利(Maria Montessori,1870~1952)意大利人,她是继福禄倍尔之后又一位杰出的幼儿教育家,是罗马大学第一位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的女生。她的主要著作有:《蒙台梭利方法》(1909年)、《高级蒙台梭利方法》(1912年)、《童年的秘密》(1936年)、《新世界的教育》(1946年)、《儿童的发现》(1948年)等。本文拟从蒙台梭利的著作中,对她提出的教育目的,教学原则等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论教育的目的和任务
蒙台梭利认为教育有两个方面的目的:一个是生物的目的,即帮助个人的自然发展;一个是社会的目的,即为环境准备个人,使个人能够适应并利用环境。教育的基本任务,就是使两者结合,使儿童潜在的能力能够自由地在有准备的良好环境中得到自我发展。
二、论早期儿童的教学
蒙台梭利特别强调儿童早期教育的重要意义,认为儿童具有巨大的精神潜能,儿童期的教育对个体一生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早期的毫厘之差会导致日后生活的重大偏离”,“成人的幸福与他在儿童时期所过的那种生活紧密相连”。因此,重视儿童的早期教育,就是为未来社会的发展做准备。蒙台梭利提出了一套适合不同年龄幼儿发展特点的教育方法,对教师、环境和教具等提出了有代表性的早期教育观点,针对不同年龄和发展水平的儿童设计了不同的教具。她认为“儿童出生时就具有各种内在的积极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必须通过环境中的可能性来发展”,于是为儿童提供与他们的发展需要相适宜的教育环境极为重要。
三、论教学内容
蒙台梭利教育包含五大类教育内容,即日常生活训练、感官教育、数学教育、语文教育、文化教育。依据五大类教育内容,蒙台梭利发展了各类教具和实际教育内容与目标。1.日常生活训练:训练幼儿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包括照顾自己、照顾环境、照顾动植物、基本生活礼仪等,藉以获得基本生活能力,培养独立自主的个性,以及爱人、爱物、爱生命的态度。2.感官教育:训练幼儿各感官的敏锐度,刺激各感官的发展,进而培养幼儿的观察、比较、判断的能力与习惯。3.数学教育:协助幼儿数概念的获得以及培养幼儿的逻辑推理运算能力,藉由具体的教具操作,了解抽象的数概念及运算。4.语文教育:让孩子通过对实物的描述,促进语言表达能力的发展,同时渗透文字活动,培养阅读能力,为书写做准备。5.文化教育:藉由动物、植物、天文、地理、历史、地质等各领域的教具操作,培养幼儿的科学探索精神。
其中感官教育在全部课程中占有突出地位。感官教育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它以日常生活练习为踏板,又成为发展语言、数学和文化教学的基础。感官教育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训练儿童的注意、比较和判断的能力,使儿童的感受性更加敏捷、准确、精练。在她看来,学前阶段的儿童各种感觉特别敏锐,处在各种感觉的敏感期,在这一时期如不进行充分的感觉活动,长大以后不仅难以弥补,而且还会使其整个精神发展受到损伤。因此,在幼儿时期进行各种感官教育显得至为重要。同时她认为,感官是心灵的窗户,感官对智力发展具有头等重要性,感觉训练与智力培养密切相关。她的感官教育主要包括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及触觉的训练。她认为,由于幼儿总是通过触觉来认识周围事物,所以,在各种感觉训练中,触觉练习是其主要方面。
四、论教学原则
多年的“儿童之家”的实验、实践,蒙台梭利确立了其独特的教学法。其教学原则分述如下:
(一)尊重儿童天性发展的原则
蒙台梭利从生物本能论出发,认为儿童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内在的生命力”或称之为“内在潜力”,或把它总括为“人类的潜能”。这种生命力是一种积极的、活动的、发展着的存在,它具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她说:“生长,是由于内在的生命潜力的发展,使生命力显现出来,它的生命力量是按照遗传确定的生物学的规律发展起来的。”教育家、教师和父母应该仔细地观察儿童、研究儿童、了解儿童的内心世界,发现“童年的秘密”,揭示儿童的自然发展过程及规律性;热爱儿童、尊重儿童个性,在儿童自由和自发的活动中,帮助儿童智力的、精神的和身体的、个性的自然发展。
蒙台梭利强调的自由并不意味着让儿童放纵、为所欲为,而是指使儿童从妨碍其身心和谐发展的障碍中解放出来的自由,是向着“自律”与“自治”的自由。儿童根据自已的需要,按照生长的规律从环境中吸取营养,在自由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同时又在自我教育中进行自由活动。她强调在使儿童获得自由发展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自由的基础上培养纪律性。传统教学法用奖励和惩罚诱逼儿童服从强加的纪律,这给学生身心带来极大痛苦。而蒙台梭利认为,纪律不可能通过命令、说教或任何寻常的维持秩序的手段而获得,真正的纪律对儿童来说必须是主动而不是被动的,它建立在自由活动的基础上。儿童的活动应当是自愿的,是一种自然的潜在趋势,不能强加给他们。重要的是使儿童在活动中理解纪律,由于理解而接受和遵守集体的规则。因而,蒙台梭利认为真正的纪律来自“工作”,工作是人类的本能与人性的特征。她认为,幼儿期的各种感觉练习及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等自发的活动、都是工作。工作可充当中介作用,将传统教育中根本对立的两个概念“自由”与“纪律”有机地联系与统一起来。
2.在自由的活动中发展意志。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只有通过自由的活动才能培养意志。儿童之所以选择某件事情而不做另一件事,这是由内部的意志倾向决定的。对于自己选择的工作,儿童不仅不会感到疲劳,还会强化他的个性。
(二)直观教学原则
蒙台梭利认为,直观性就是直接利用各种事物刺激感官进行感觉训练。教育是发展儿童智力使其达到自由的重要途径。智力的培养首先要依靠感觉,只有利用感觉来搜集和辨别事实,才能产生初步的智力活动,而高级的智力活动如想象等也需要感觉的支撑。3~6岁是儿童发展感觉功能的重要时期,因此,蒙台梭利十分注重通过各种直接刺激感官的教具来进行教学。她指出,在进行直观教学时,教师要观察、了解儿童是否已有准备,然后依次出示材料,并示范使用的方法。
(三)环境作用的原则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内在潜能是在环境的刺激,帮助下发展起来的,是个体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对于新生婴儿而言,最好的环境就是父母本身,婴儿唯有与父母相处,仿效其言行才能成长而适应世界。而对于3岁以上的儿童,蒙台梭利则主张提供一个能激发其活动动机的预备环境。她所谓有准备的环境主要是针对3~6岁的幼儿而言的。根据自己开办“儿童之家”的幼儿教育实践经验,蒙台梭利对“有准备的环境”提出了以下标准和要求:
1.必须是有规律、有秩序的生活环境。
2.能提供美观、实用、对幼儿有吸引力的生活设备和用具。
3.能丰富儿童的生活印象。
4.能为幼儿提供感官训练的教材或教具,促进儿童智力的发展。
5.可让儿童独立地活动,自然地表现,并意识到自己的力量。
6.能引导儿童形成一定的行为规范。
她所创办的“儿童之家”,即是“有准备的环境”的一个范本,在这种自由的环境中,每个儿童都获得了自身的解放,懂得如何照顾自己,从而培养了独立自主的人格。
(四)个别化教学原则
蒙台梭利非常强调儿童的个性发展,认为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的心灵,有一定的需要、潜能和敏感期,教育要与儿童发展的敏感期吻合,就必须用不同的教育来适应不同的成熟节律。她认为儿童的个别差异很显著,没有两个儿童是完全一样的,因此她强调个人学习和个别活动,强调个别化教学。
在“儿童之家”内没有集体性的教学活动,儿童有目的地、自愿地活动,每个人忙于做自己的工作,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材料、教具,并按自已的速度、程度进行练习,教师只将教具提供给儿童,用简短的语言示范使用方法,然后让儿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操作。这样儿童的独立活动能力就会得到自然的发展。
蒙台梭利一生致力于幼儿教育事业,对促进学前儿童教育理论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她的教学思想和方法从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强调儿童有选择活动的自由,让儿童在自由活动中达成自我教育、自我约束,重视儿童早期的智力发展,注重儿童独立自主精神的培养,强调儿童的个性差异和个别教育。她重感觉运动训练,并精心设计了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教具,这些都对当前的学前教育有一定的启示,我们应当结合本土特色有针对性地吸收和学习,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其真正为我所用。
参考文献:
[1] 卢东山编著.蒙台梭利的幼儿教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
[2] [美]波拉·波尔克·里拉德,刘彦龙,李四梅译.现代幼儿教育法[M].济南:明天出版社,1986.
[3] 任代文.蒙台梭利幼儿教育科学方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4] 田本娜.外国教学思想[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
关键词:蒙台梭利;教育思想;教育方法
On Montessori’s Education Thought
Xu Zheng-zheng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 Dalian 116029,China)
Abstract:Montessori,a famous educator in children education,has devoted her life to its experimental research and has put forward lots of unique theories and ideas,which have exerted a greater influence upon the world children education.At present,studying the Education Thought and Method of Montessori still have special significance to preschool children.
Key words: Montessori;Education Thought;Education Method
蒙台梭利(Maria Montessori,1870~1952)意大利人,她是继福禄倍尔之后又一位杰出的幼儿教育家,是罗马大学第一位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的女生。她的主要著作有:《蒙台梭利方法》(1909年)、《高级蒙台梭利方法》(1912年)、《童年的秘密》(1936年)、《新世界的教育》(1946年)、《儿童的发现》(1948年)等。本文拟从蒙台梭利的著作中,对她提出的教育目的,教学原则等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论教育的目的和任务
蒙台梭利认为教育有两个方面的目的:一个是生物的目的,即帮助个人的自然发展;一个是社会的目的,即为环境准备个人,使个人能够适应并利用环境。教育的基本任务,就是使两者结合,使儿童潜在的能力能够自由地在有准备的良好环境中得到自我发展。
二、论早期儿童的教学
蒙台梭利特别强调儿童早期教育的重要意义,认为儿童具有巨大的精神潜能,儿童期的教育对个体一生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早期的毫厘之差会导致日后生活的重大偏离”,“成人的幸福与他在儿童时期所过的那种生活紧密相连”。因此,重视儿童的早期教育,就是为未来社会的发展做准备。蒙台梭利提出了一套适合不同年龄幼儿发展特点的教育方法,对教师、环境和教具等提出了有代表性的早期教育观点,针对不同年龄和发展水平的儿童设计了不同的教具。她认为“儿童出生时就具有各种内在的积极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必须通过环境中的可能性来发展”,于是为儿童提供与他们的发展需要相适宜的教育环境极为重要。
三、论教学内容
蒙台梭利教育包含五大类教育内容,即日常生活训练、感官教育、数学教育、语文教育、文化教育。依据五大类教育内容,蒙台梭利发展了各类教具和实际教育内容与目标。1.日常生活训练:训练幼儿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包括照顾自己、照顾环境、照顾动植物、基本生活礼仪等,藉以获得基本生活能力,培养独立自主的个性,以及爱人、爱物、爱生命的态度。2.感官教育:训练幼儿各感官的敏锐度,刺激各感官的发展,进而培养幼儿的观察、比较、判断的能力与习惯。3.数学教育:协助幼儿数概念的获得以及培养幼儿的逻辑推理运算能力,藉由具体的教具操作,了解抽象的数概念及运算。4.语文教育:让孩子通过对实物的描述,促进语言表达能力的发展,同时渗透文字活动,培养阅读能力,为书写做准备。5.文化教育:藉由动物、植物、天文、地理、历史、地质等各领域的教具操作,培养幼儿的科学探索精神。
其中感官教育在全部课程中占有突出地位。感官教育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它以日常生活练习为踏板,又成为发展语言、数学和文化教学的基础。感官教育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训练儿童的注意、比较和判断的能力,使儿童的感受性更加敏捷、准确、精练。在她看来,学前阶段的儿童各种感觉特别敏锐,处在各种感觉的敏感期,在这一时期如不进行充分的感觉活动,长大以后不仅难以弥补,而且还会使其整个精神发展受到损伤。因此,在幼儿时期进行各种感官教育显得至为重要。同时她认为,感官是心灵的窗户,感官对智力发展具有头等重要性,感觉训练与智力培养密切相关。她的感官教育主要包括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及触觉的训练。她认为,由于幼儿总是通过触觉来认识周围事物,所以,在各种感觉训练中,触觉练习是其主要方面。
四、论教学原则
多年的“儿童之家”的实验、实践,蒙台梭利确立了其独特的教学法。其教学原则分述如下:
(一)尊重儿童天性发展的原则
蒙台梭利从生物本能论出发,认为儿童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内在的生命力”或称之为“内在潜力”,或把它总括为“人类的潜能”。这种生命力是一种积极的、活动的、发展着的存在,它具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她说:“生长,是由于内在的生命潜力的发展,使生命力显现出来,它的生命力量是按照遗传确定的生物学的规律发展起来的。”教育家、教师和父母应该仔细地观察儿童、研究儿童、了解儿童的内心世界,发现“童年的秘密”,揭示儿童的自然发展过程及规律性;热爱儿童、尊重儿童个性,在儿童自由和自发的活动中,帮助儿童智力的、精神的和身体的、个性的自然发展。
蒙台梭利强调的自由并不意味着让儿童放纵、为所欲为,而是指使儿童从妨碍其身心和谐发展的障碍中解放出来的自由,是向着“自律”与“自治”的自由。儿童根据自已的需要,按照生长的规律从环境中吸取营养,在自由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同时又在自我教育中进行自由活动。她强调在使儿童获得自由发展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自由的基础上培养纪律性。传统教学法用奖励和惩罚诱逼儿童服从强加的纪律,这给学生身心带来极大痛苦。而蒙台梭利认为,纪律不可能通过命令、说教或任何寻常的维持秩序的手段而获得,真正的纪律对儿童来说必须是主动而不是被动的,它建立在自由活动的基础上。儿童的活动应当是自愿的,是一种自然的潜在趋势,不能强加给他们。重要的是使儿童在活动中理解纪律,由于理解而接受和遵守集体的规则。因而,蒙台梭利认为真正的纪律来自“工作”,工作是人类的本能与人性的特征。她认为,幼儿期的各种感觉练习及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等自发的活动、都是工作。工作可充当中介作用,将传统教育中根本对立的两个概念“自由”与“纪律”有机地联系与统一起来。
2.在自由的活动中发展意志。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只有通过自由的活动才能培养意志。儿童之所以选择某件事情而不做另一件事,这是由内部的意志倾向决定的。对于自己选择的工作,儿童不仅不会感到疲劳,还会强化他的个性。
(二)直观教学原则
蒙台梭利认为,直观性就是直接利用各种事物刺激感官进行感觉训练。教育是发展儿童智力使其达到自由的重要途径。智力的培养首先要依靠感觉,只有利用感觉来搜集和辨别事实,才能产生初步的智力活动,而高级的智力活动如想象等也需要感觉的支撑。3~6岁是儿童发展感觉功能的重要时期,因此,蒙台梭利十分注重通过各种直接刺激感官的教具来进行教学。她指出,在进行直观教学时,教师要观察、了解儿童是否已有准备,然后依次出示材料,并示范使用的方法。
(三)环境作用的原则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内在潜能是在环境的刺激,帮助下发展起来的,是个体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对于新生婴儿而言,最好的环境就是父母本身,婴儿唯有与父母相处,仿效其言行才能成长而适应世界。而对于3岁以上的儿童,蒙台梭利则主张提供一个能激发其活动动机的预备环境。她所谓有准备的环境主要是针对3~6岁的幼儿而言的。根据自己开办“儿童之家”的幼儿教育实践经验,蒙台梭利对“有准备的环境”提出了以下标准和要求:
1.必须是有规律、有秩序的生活环境。
2.能提供美观、实用、对幼儿有吸引力的生活设备和用具。
3.能丰富儿童的生活印象。
4.能为幼儿提供感官训练的教材或教具,促进儿童智力的发展。
5.可让儿童独立地活动,自然地表现,并意识到自己的力量。
6.能引导儿童形成一定的行为规范。
她所创办的“儿童之家”,即是“有准备的环境”的一个范本,在这种自由的环境中,每个儿童都获得了自身的解放,懂得如何照顾自己,从而培养了独立自主的人格。
(四)个别化教学原则
蒙台梭利非常强调儿童的个性发展,认为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的心灵,有一定的需要、潜能和敏感期,教育要与儿童发展的敏感期吻合,就必须用不同的教育来适应不同的成熟节律。她认为儿童的个别差异很显著,没有两个儿童是完全一样的,因此她强调个人学习和个别活动,强调个别化教学。
在“儿童之家”内没有集体性的教学活动,儿童有目的地、自愿地活动,每个人忙于做自己的工作,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材料、教具,并按自已的速度、程度进行练习,教师只将教具提供给儿童,用简短的语言示范使用方法,然后让儿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操作。这样儿童的独立活动能力就会得到自然的发展。
蒙台梭利一生致力于幼儿教育事业,对促进学前儿童教育理论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她的教学思想和方法从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强调儿童有选择活动的自由,让儿童在自由活动中达成自我教育、自我约束,重视儿童早期的智力发展,注重儿童独立自主精神的培养,强调儿童的个性差异和个别教育。她重感觉运动训练,并精心设计了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教具,这些都对当前的学前教育有一定的启示,我们应当结合本土特色有针对性地吸收和学习,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其真正为我所用。
参考文献:
[1] 卢东山编著.蒙台梭利的幼儿教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
[2] [美]波拉·波尔克·里拉德,刘彦龙,李四梅译.现代幼儿教育法[M].济南:明天出版社,1986.
[3] 任代文.蒙台梭利幼儿教育科学方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4] 田本娜.外国教学思想[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