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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单位联合对陕西省旬邑县枣林河滩遗址进行了发掘,出土遗物包含商周时期骨制品一百余件,本文从动物考古学视角对这批骨制品进行研究.骨制品可分为坯料、半成品和成品,其选料多采用黄牛和鹿科动物的骨骼,部位多利用肩胛骨和肋骨.通过与同时期制骨作坊在器物类型、选料等方面的比较,并结合骨制品的出土位置,认为枣林河滩遗址骨制品生产可能属于自给自足的家庭式生产.枣林河滩遗址骨制品研究有助于丰富商周时期的制骨手工业发展水平的相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