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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人健康信息用于研究目的,带来了研究对象健康隐私信息保护的新挑战。文章对美国和我国目前医学研究对象健康信息处理原则和条件、合理使用情形予以梳理和比较分析,我国和美国均以知情同意作为个人健康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条件,并允许未经信息主体同意处理去标识化的个人健康信息,但美国相关法律规定了删除个人健康信息的18个标识符等更具体地去标识化要求,并制定了以研究为目的处理个人健康信息合理使用情形相关规定。文章提出明确个人健康信息去标识化的范围和方法、制定更灵活、更具体的豁免同意使用制度、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