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明标准作用原理和规制机制

来源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njdxyzzz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证明标准在理论界存在争议。很多诉讼法学者希望能够找到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从人类语言表述的特点和刑事案件本身形态的多样性来看,可操作的刑事证明标准是不可能存在的。但另一种标准是存在的,通过规制裁判者的内心来达成内心确信,形成一种合理的标准机制。可以说,刑事证明标准最终的解决道路在于授予权力和监督权力的统一,即既在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之内授予心证者独立而自由的心证权力,又通过另一个独立的诉讼程序来监督心证者的裁判,同时,对有过错的心证裁判予以依法惩处。
其他文献
一、归责原则概述民事责任的认定必须遵循一定的归责原则.归责原则就是归责的规则,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
美国霸权在20世纪80年代受到日本崛起的挑战,美国对日本施加经济政治压力,要日本开放市场,并承担更多的军事责任。外压在日本引发一次战后最深刻的变革,选举制度由中选区制过渡到
反腐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一工程从结构上分析大致可包括防腐与治腐两大部分.积极的、卓有成效的反腐斗争当是防腐与治腐的统一.本文拟从防腐角度探讨反腐问题.由于防腐
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提高城市竞争力为前提。因此要开展关于城市竞争问题的分析,探寻提升我国城市竞争力的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