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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搏者无悔
28岁那年,田颖考入黑山县人民检察院。为了通过有“中国第一考”之称的司法考试,田颖每天坐公交车跑通勤往返于北镇与黑山之间。无论冬夏,她每天都要比别人早出来1个小时等车。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田颖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习备考。功夫没有白费,她当年通过了司法考试。
2006年,田颖调入北镇检察院后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在公诉科工作。当时,公诉科正处在人少案多最难的时期。看着科里仅有的4个人每人抽屉里都有7、8本案件压着时,她默默地和科里另外3名同志一样,照常分案办案。尽管常常感到腹部憋闷,恶心干呕,她每天照样蜷在办公桌前阅卷、摘抄材料、写法律文书,和同志们一道儿提审、出庭、下乡取证。
孩子满月刚过,田颖就上班了。这一年,田颖共办理65起刑事案件,同样时间内办案数量在科里最多。
坚守对法律的忠诚
公正是法律的生命,检察官通过执法办案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用忠诚来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有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田颖仔细翻阅卷宗,发现字里行间疑点重重,敏感地意识到此案的定性可能存在问题,应为故意伤害(致死),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其供述前后矛盾,言语犹疑,漏洞频出,这更加坚定了田颖对案件性质的预判。依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刑期是七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罪(致死)的最低刑期是十年有期徒刑,两罪法定刑期相差很大。
田颖会同科内同志深入案发地走访、调查、取证,并对作案凶器的运行轨迹进行了细致分析,找准了该案定性的关键。案件几经反复酌斟,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上报锦州市人民检察院,该犯最终被处有期徒刑十年。
对法律忠诚,就是对当事人的最大负责。田颖提讯一涉嫌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嫌疑人时,发现其言谈举止不合常理,便向其家属了解情况,其姐姐提供了嫌犯智残人证件,并提供了村委会证明其智障的材料。后经鉴定,该犯罪嫌疑人属于精神发育迟滞,系限定责任能力人。审阅卷宗材料后,田颖又会同侦查人员到案发现场实地勘察、走访,认为其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涉案事实不清,被毁物品价格没有达到该罪立案标准,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仅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避免了一起瑕疵案件的发生,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
质疑声变成了赞许声
多年一线办案的磨砺与付出,多年组织培养与同事帮助,使田颖一步步由稚嫩走向成熟,由书记员成长为检察院中层干部。
田颖刚接手侦查监督科长一职时,院里有很多质疑声。面对质疑,田颖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好,不辜负领导的信任,让质疑声变成赞许声。
经过短时间的磨合,科内同事关系融洽,互帮互助,工作积极主动,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在田颖的带领下,全科同事不仅将案件办好,还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活动。
平时,无论工作怎么忙,田颖总是挤出时间学习。她先后自修了犯罪心理学、证据学、侦查学等多个学科课程,为把好案件质量关奠定了应有的法理知识。所经手的案件做到了无错无漏无枉无纵。
多年的办案实践中,田颖从来没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认真研究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探索新思路尝试新作法。在宽严相济适用、刑事和解、案件跟踪回访、青少年维权岗等方面都做了深入的探索。
有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涉案当事人有3个人,关系是亲哥俩和一个侄。父子同住,因为占地问题打伤界毗居住的弟弟,致其轻伤。到了公诉环节,经过耐心说服疏导,双方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后悔,但还心存芥蒂,不相往来,矛盾还没有真正化解。根据这一情况,田颖及时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多次深入双方家中做细致的思想工作,释法说理,耐心劝解。最终,两家人握手言和,亲情复归。该案系亲属间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二名犯罪嫌疑人作了不起诉处理。事后对两家跟踪回访,他们已经和好如初,既化解了社会矛盾,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廉洁才心安
刚当上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科科长,田颖接到举报反映某林业站站长有玩忽职守行为。经过初步调查,认定该站长涉嫌玩忽职守罪,举报属实,准备立案侦查。这天晚上,一位老同学来到田颖家,一番寒喧才知道,她是为那个站长说情来的。原来,站长是田颖同学的亲戚。在情与法之间,田颖选择了法,拒绝了同学的说情。
多年来,无论在公诉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还是侦查监督部门,田颖始终坚守对法律的敬畏。只有这样,她才能心安心静,才能真正感到幸福与快乐。
10年来,田颖先后获得锦州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锦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北镇市勤廉兼优先进个人、锦州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北镇市最美劳动者等荣誉称号,并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
为民解忧愁
做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田颖一心扑在所挂职第一书记的廖屯镇三台子村的各项事业上。任职以来,通过与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座谈,走进田间地头,与百姓面对面交流。确立了三台子村“固基础、解民忧、树形象、大发展”這一工作思路。
一年以来,在院领导的帮助协调下,在自身的不断努力争取下,向市水利局、交通局、财政局,争取项目三个,直接投入资金33万元,完成了村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巴屯60户居民无安全饮用水问题;修建了1270米的水泥路一条,解决了出行难问题;新建占地2000平方米的文化广场一个,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结合北镇市“宜村乡村”建设工作,每逢周末,她都能坚持到三台子村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清理“三堆”的义务劳动。现在的三台子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群众的精神面貌大为改观,村集体的战斗力也在不断增强,从一个落后村变成了现在的示范村。她也被村干部和群众当成了自己的贴心人。
作为基层检察院一名年轻的中层干部,一切正在路上。田颖把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她始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北镇精神。
28岁那年,田颖考入黑山县人民检察院。为了通过有“中国第一考”之称的司法考试,田颖每天坐公交车跑通勤往返于北镇与黑山之间。无论冬夏,她每天都要比别人早出来1个小时等车。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田颖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习备考。功夫没有白费,她当年通过了司法考试。
2006年,田颖调入北镇检察院后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在公诉科工作。当时,公诉科正处在人少案多最难的时期。看着科里仅有的4个人每人抽屉里都有7、8本案件压着时,她默默地和科里另外3名同志一样,照常分案办案。尽管常常感到腹部憋闷,恶心干呕,她每天照样蜷在办公桌前阅卷、摘抄材料、写法律文书,和同志们一道儿提审、出庭、下乡取证。
孩子满月刚过,田颖就上班了。这一年,田颖共办理65起刑事案件,同样时间内办案数量在科里最多。
坚守对法律的忠诚
公正是法律的生命,检察官通过执法办案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用忠诚来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有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田颖仔细翻阅卷宗,发现字里行间疑点重重,敏感地意识到此案的定性可能存在问题,应为故意伤害(致死),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其供述前后矛盾,言语犹疑,漏洞频出,这更加坚定了田颖对案件性质的预判。依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刑期是七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罪(致死)的最低刑期是十年有期徒刑,两罪法定刑期相差很大。
田颖会同科内同志深入案发地走访、调查、取证,并对作案凶器的运行轨迹进行了细致分析,找准了该案定性的关键。案件几经反复酌斟,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上报锦州市人民检察院,该犯最终被处有期徒刑十年。
对法律忠诚,就是对当事人的最大负责。田颖提讯一涉嫌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嫌疑人时,发现其言谈举止不合常理,便向其家属了解情况,其姐姐提供了嫌犯智残人证件,并提供了村委会证明其智障的材料。后经鉴定,该犯罪嫌疑人属于精神发育迟滞,系限定责任能力人。审阅卷宗材料后,田颖又会同侦查人员到案发现场实地勘察、走访,认为其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涉案事实不清,被毁物品价格没有达到该罪立案标准,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仅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避免了一起瑕疵案件的发生,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
质疑声变成了赞许声
多年一线办案的磨砺与付出,多年组织培养与同事帮助,使田颖一步步由稚嫩走向成熟,由书记员成长为检察院中层干部。
田颖刚接手侦查监督科长一职时,院里有很多质疑声。面对质疑,田颖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好,不辜负领导的信任,让质疑声变成赞许声。
经过短时间的磨合,科内同事关系融洽,互帮互助,工作积极主动,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在田颖的带领下,全科同事不仅将案件办好,还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活动。
平时,无论工作怎么忙,田颖总是挤出时间学习。她先后自修了犯罪心理学、证据学、侦查学等多个学科课程,为把好案件质量关奠定了应有的法理知识。所经手的案件做到了无错无漏无枉无纵。
多年的办案实践中,田颖从来没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认真研究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探索新思路尝试新作法。在宽严相济适用、刑事和解、案件跟踪回访、青少年维权岗等方面都做了深入的探索。
有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涉案当事人有3个人,关系是亲哥俩和一个侄。父子同住,因为占地问题打伤界毗居住的弟弟,致其轻伤。到了公诉环节,经过耐心说服疏导,双方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后悔,但还心存芥蒂,不相往来,矛盾还没有真正化解。根据这一情况,田颖及时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多次深入双方家中做细致的思想工作,释法说理,耐心劝解。最终,两家人握手言和,亲情复归。该案系亲属间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二名犯罪嫌疑人作了不起诉处理。事后对两家跟踪回访,他们已经和好如初,既化解了社会矛盾,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廉洁才心安
刚当上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科科长,田颖接到举报反映某林业站站长有玩忽职守行为。经过初步调查,认定该站长涉嫌玩忽职守罪,举报属实,准备立案侦查。这天晚上,一位老同学来到田颖家,一番寒喧才知道,她是为那个站长说情来的。原来,站长是田颖同学的亲戚。在情与法之间,田颖选择了法,拒绝了同学的说情。
多年来,无论在公诉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还是侦查监督部门,田颖始终坚守对法律的敬畏。只有这样,她才能心安心静,才能真正感到幸福与快乐。
10年来,田颖先后获得锦州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锦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北镇市勤廉兼优先进个人、锦州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北镇市最美劳动者等荣誉称号,并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
为民解忧愁
做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田颖一心扑在所挂职第一书记的廖屯镇三台子村的各项事业上。任职以来,通过与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座谈,走进田间地头,与百姓面对面交流。确立了三台子村“固基础、解民忧、树形象、大发展”這一工作思路。
一年以来,在院领导的帮助协调下,在自身的不断努力争取下,向市水利局、交通局、财政局,争取项目三个,直接投入资金33万元,完成了村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巴屯60户居民无安全饮用水问题;修建了1270米的水泥路一条,解决了出行难问题;新建占地2000平方米的文化广场一个,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结合北镇市“宜村乡村”建设工作,每逢周末,她都能坚持到三台子村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清理“三堆”的义务劳动。现在的三台子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群众的精神面貌大为改观,村集体的战斗力也在不断增强,从一个落后村变成了现在的示范村。她也被村干部和群众当成了自己的贴心人。
作为基层检察院一名年轻的中层干部,一切正在路上。田颖把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她始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北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