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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报社、杂志、电台、电视台等,并非党政机关,有行政级别吗?当然有。比如在下所在的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是正厅(地师司)级,其子报“南方周末”则相应地低一阶为正处级,与直辖市的城区所辖的街道办事处同级,比省会城市所辖的街道办事处(副处)高半级,诸如此类,折算起来毫不含糊,与主办、主管机关的官阶挂钩,而与传媒的发行量、影响力、公信度一点儿不沾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