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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相当性是德国学者提出的重要理论,自引入中国后便获得较大关注,在刑法解释中引入该理论具有重要意义。社会相当性自诞生之初便与法益难解难分,在德日刑法语境之下,刑法的本质在于保护法益,它是刑法解释的核心概念,是准确匹配事实与法条的前提,还是维系价值立场与刑法解释的媒介,而基于历史和社会的相对客观性,社会相当性成为理解和评价法益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饱受关注,本质是社会保护与自由保障何者优先的价值立场之争,然而涉及具体刑法用语,两大理论之间及其内部存在着价值立场相互矛盾的问题,而社会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