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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相信我们每个人都会有不羁的青春,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死不改悔的老文青。
我们从年轻时就没好好生活,甚至可以说不屑于好好生活。那时也不知哪来的底气,我想多半是仗着自己一知半解地多读了几箱破书,便开始腾云驾雾,舍我其谁。我们推崇“高尚的艺术”,鄙视“小市民生活”。写一些惺惺作态的文字,听一些没头没脑的歌。我们把日常生活中林林总总的鸡毛蒜皮和无辜的七大姑八大姨捆绑在一起,统称为“庸俗的市井生活”。谁要是在我面前谈油盐酱醋,我向鲜花发誓会在心里分分钟灭掉他(她)且尸骨无存。
那时我与许多文艺青年一样,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纠结着,上不粘天下不着地,扭曲着。
与现实的和解、对生活的待见,得益于我二十年前开始习画。
那是一个慵懒的午后,我把一个洗净的青红相间的苹果在空中抛了三圈,然后放在我家的原木茶几上,然后开始仰在沙发上看书,然后右手顺势伸向茶几……再然后我的眼睛无意中捕捉到惊人的一幕以致于我掉下沙发———一抹橘色的阳光透过白色的纱帘像梦中的羽毛一般轻抚在那个青红的苹果上,苹果上残存的水珠随我的渐渐移动在阳光下不断幻化出各色彩光……我凑得很近,仿佛能听见温润的阳光在茶几上流淌。我有史以来第一次极具耐心地端详了以一个苹果为中心的小世界五分钟。这异样的五分钟,让我品觉出生活中充满无处不在的触手可及的细好,让我开始强烈地感受到我想画画,不为名利地仅仅是想画。
画画真的是件奇妙的事情,它常常让人感到天人合一、物我两忘。当你关注一滴水引起的涟漪、晒坝里呼啦啦飞驰的麻雀、田埂上农妇皴裂粗糙的手掌时,你的心会就此变得朴素。它甚至影响了我对文字、对生活的态度。
拿起画笔后,我的双脚牢牢地踩在了地上。
这些年我一直想找个机会跟读者道个歉,为我写过的一些惺惺作态、虚头巴脑的文字。从最初诗歌里的“阅读的苦难”,到后来新闻通讯里的“异口同声”……每当我回忆起这些就想直接撞墙上。
二
如果说书籍是人类的老师,那么生活绝对是我们的班主任。
一直庆幸自己在花样年华能静下心来读书,而不是翻阅异性。
年轻时在成都前后上过五年学,学纺织设计和计算机编程。专业于我成了名副其实的“挂羊头卖狗肉”。我以平均每周三至周四的饥渴速度,细读、浏览了两所学校我认为值得一读的所有文史类书籍。当然也做过大量傻了吧唧的诸如摘抄、心得方面的读书笔记。
据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我们每个人都妄图把自己看过的好书记住。
十三年前我搬过一次家。在清理几千册书籍时,我抄出了十来本字迹工整的读书笔记。纯粹是为了解闷,我顺手抽出一本浏览起来:朱光潜的《朱光潜美学文集》、李泽厚的《美的历程》、西德尼?谢尔登的《狰狞的夜》、米斯特拉尔的《柔情》……看完那些傻了吧唧的摘抄我惊奇地发现我其实几乎全部忘记,我甚至不记得我看过弗兰克?戈布尔。
书都读到哪里去了呢?站在庞大的书柜前,有那么一阵我感到无尽的虚无和恐惧。
后来想着想着就想明白了。我为什么会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在某个路口为什么会直行而没有转弯?看重什么不屑什么?对负面情绪为何具有“秒复”功能?……读过的书其实已渐渐渗透进我的血液、经脉、骨髓。而帮助这种渗透的,就是生活。
养鸟的时候我大发慈悲地打开过鸟笼,然而五只画眉有三只在喂食的时候又飞回了阳台……
去年因换季倒腾衣柜,在挂柜的一个旮旯里,我拾起了一枚九年前我以为是保姆小菊拿走的戒指……
为能一睹传说中的蓝玫瑰,曾绞尽脑汁地配了把别墅区样板房大花园的钥匙,结果几个人倒腾半天也没打开门锁,后来才知道那把锁是坏的……
生活如一位哑剧大师,不吆喝,不解说,默不作声。它的无言胜过千言万语。它像调味师,一点一滴地改变、刷新着我们的汲取、认知。它仿佛一位朱颜鹤发又趣味横生的班主任,袍袖一挥,让一众逻辑严密、口若悬河的科任老师在教室外无地自容。
三
我至今仍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就是那种在茅坑里都能寻找花朵的理想主义者。
然而现实生活的强大远远超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想象。无论你多么激情四射,也难以掰弯生活。
生活总是在你花枝招展的时候递给你一篮带毛的猪蹄让你拎着,又总是在你蓬头垢面的时候抛给你一只粉色的抹胸让你穿上……
然而这并不妨碍我豁达而温暖地生活。因为我特别不想假模假样地“端着”,装“大尾巴狼”。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一天,我曾就信念问题满嘴跑火车地与我家二老唇枪舌战,其结果是母亲的拖鞋越过长长的餐桌向我呼来。当时我注意到的已不再是那只呼啸而过的拖鞋,而是母亲眼里泛起的憋屈的泪光……
后来我想一定是我的嘲讽刺痛了他们那代人澎湃的情怀。假如,假如我们生活在那样的年代,恰好,恰好我们又血气方刚豪情万丈,我们又会怎样?我们每个人都活在时空的某个节点上。我不是你,你不是她,她也不是成都纺校的顾大妈,殊不知我们每个人都难逃时空之网。
我是在婚后迅速学会做饭的。因为我发现那个号称会做“三鲜汤”(白开水加鸡精)的家伙其实红白两案都不会。“端着”就会每天吃饭“打游击”或者饿死。
最初做每顿饭都很不甘。后来某天端详经自己调养的两个家人红光满面时,就滋生出几分成就感。再后来我竟爱上了做饭。从采买到烹饪,从讨价还价到雕花摆盘,厨房成了我统领食材的游乐场。
我不止一次地觀察过一个洋葱切开时的摸样,中心部分是那种很淡很淡的明黄。这色泽让我着迷,它常让我想起水仙花的模样……我就这样怀揣“阳春白雪”,手持“人间烟火”,朴素而坚定地一边敲着键盘,一边熬着汤。
“回收旧手机,旧手机换菜刀换剪子换盆,收长头发。”在我住的小区,这些年我时常会被喇叭里这个匪夷所思的吆喝声吵醒。我特别佩服这位收废品的老哥,这都是些怎样分类的生意啊———IT?通讯?五金?餐饮?美发?这老哥可不管这些,麻袋一扎,全部收了去。
这就是生活。
当有一天,你真切地感受到做生活中每件“庸俗”琐碎的小事都是一种享受,买菜、浇花、擦皮鞋、挂窗帘、遛弯……与写作、绘画和旅行一样是享受而不是折磨时,你就算活明白了。
致谢生活。
相信我们每个人都会有不羁的青春,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死不改悔的老文青。
我们从年轻时就没好好生活,甚至可以说不屑于好好生活。那时也不知哪来的底气,我想多半是仗着自己一知半解地多读了几箱破书,便开始腾云驾雾,舍我其谁。我们推崇“高尚的艺术”,鄙视“小市民生活”。写一些惺惺作态的文字,听一些没头没脑的歌。我们把日常生活中林林总总的鸡毛蒜皮和无辜的七大姑八大姨捆绑在一起,统称为“庸俗的市井生活”。谁要是在我面前谈油盐酱醋,我向鲜花发誓会在心里分分钟灭掉他(她)且尸骨无存。
那时我与许多文艺青年一样,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纠结着,上不粘天下不着地,扭曲着。
与现实的和解、对生活的待见,得益于我二十年前开始习画。
那是一个慵懒的午后,我把一个洗净的青红相间的苹果在空中抛了三圈,然后放在我家的原木茶几上,然后开始仰在沙发上看书,然后右手顺势伸向茶几……再然后我的眼睛无意中捕捉到惊人的一幕以致于我掉下沙发———一抹橘色的阳光透过白色的纱帘像梦中的羽毛一般轻抚在那个青红的苹果上,苹果上残存的水珠随我的渐渐移动在阳光下不断幻化出各色彩光……我凑得很近,仿佛能听见温润的阳光在茶几上流淌。我有史以来第一次极具耐心地端详了以一个苹果为中心的小世界五分钟。这异样的五分钟,让我品觉出生活中充满无处不在的触手可及的细好,让我开始强烈地感受到我想画画,不为名利地仅仅是想画。
画画真的是件奇妙的事情,它常常让人感到天人合一、物我两忘。当你关注一滴水引起的涟漪、晒坝里呼啦啦飞驰的麻雀、田埂上农妇皴裂粗糙的手掌时,你的心会就此变得朴素。它甚至影响了我对文字、对生活的态度。
拿起画笔后,我的双脚牢牢地踩在了地上。
这些年我一直想找个机会跟读者道个歉,为我写过的一些惺惺作态、虚头巴脑的文字。从最初诗歌里的“阅读的苦难”,到后来新闻通讯里的“异口同声”……每当我回忆起这些就想直接撞墙上。
二
如果说书籍是人类的老师,那么生活绝对是我们的班主任。
一直庆幸自己在花样年华能静下心来读书,而不是翻阅异性。
年轻时在成都前后上过五年学,学纺织设计和计算机编程。专业于我成了名副其实的“挂羊头卖狗肉”。我以平均每周三至周四的饥渴速度,细读、浏览了两所学校我认为值得一读的所有文史类书籍。当然也做过大量傻了吧唧的诸如摘抄、心得方面的读书笔记。
据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我们每个人都妄图把自己看过的好书记住。
十三年前我搬过一次家。在清理几千册书籍时,我抄出了十来本字迹工整的读书笔记。纯粹是为了解闷,我顺手抽出一本浏览起来:朱光潜的《朱光潜美学文集》、李泽厚的《美的历程》、西德尼?谢尔登的《狰狞的夜》、米斯特拉尔的《柔情》……看完那些傻了吧唧的摘抄我惊奇地发现我其实几乎全部忘记,我甚至不记得我看过弗兰克?戈布尔。
书都读到哪里去了呢?站在庞大的书柜前,有那么一阵我感到无尽的虚无和恐惧。
后来想着想着就想明白了。我为什么会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在某个路口为什么会直行而没有转弯?看重什么不屑什么?对负面情绪为何具有“秒复”功能?……读过的书其实已渐渐渗透进我的血液、经脉、骨髓。而帮助这种渗透的,就是生活。
养鸟的时候我大发慈悲地打开过鸟笼,然而五只画眉有三只在喂食的时候又飞回了阳台……
去年因换季倒腾衣柜,在挂柜的一个旮旯里,我拾起了一枚九年前我以为是保姆小菊拿走的戒指……
为能一睹传说中的蓝玫瑰,曾绞尽脑汁地配了把别墅区样板房大花园的钥匙,结果几个人倒腾半天也没打开门锁,后来才知道那把锁是坏的……
生活如一位哑剧大师,不吆喝,不解说,默不作声。它的无言胜过千言万语。它像调味师,一点一滴地改变、刷新着我们的汲取、认知。它仿佛一位朱颜鹤发又趣味横生的班主任,袍袖一挥,让一众逻辑严密、口若悬河的科任老师在教室外无地自容。
三
我至今仍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就是那种在茅坑里都能寻找花朵的理想主义者。
然而现实生活的强大远远超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想象。无论你多么激情四射,也难以掰弯生活。
生活总是在你花枝招展的时候递给你一篮带毛的猪蹄让你拎着,又总是在你蓬头垢面的时候抛给你一只粉色的抹胸让你穿上……
然而这并不妨碍我豁达而温暖地生活。因为我特别不想假模假样地“端着”,装“大尾巴狼”。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一天,我曾就信念问题满嘴跑火车地与我家二老唇枪舌战,其结果是母亲的拖鞋越过长长的餐桌向我呼来。当时我注意到的已不再是那只呼啸而过的拖鞋,而是母亲眼里泛起的憋屈的泪光……
后来我想一定是我的嘲讽刺痛了他们那代人澎湃的情怀。假如,假如我们生活在那样的年代,恰好,恰好我们又血气方刚豪情万丈,我们又会怎样?我们每个人都活在时空的某个节点上。我不是你,你不是她,她也不是成都纺校的顾大妈,殊不知我们每个人都难逃时空之网。
我是在婚后迅速学会做饭的。因为我发现那个号称会做“三鲜汤”(白开水加鸡精)的家伙其实红白两案都不会。“端着”就会每天吃饭“打游击”或者饿死。
最初做每顿饭都很不甘。后来某天端详经自己调养的两个家人红光满面时,就滋生出几分成就感。再后来我竟爱上了做饭。从采买到烹饪,从讨价还价到雕花摆盘,厨房成了我统领食材的游乐场。
我不止一次地觀察过一个洋葱切开时的摸样,中心部分是那种很淡很淡的明黄。这色泽让我着迷,它常让我想起水仙花的模样……我就这样怀揣“阳春白雪”,手持“人间烟火”,朴素而坚定地一边敲着键盘,一边熬着汤。
“回收旧手机,旧手机换菜刀换剪子换盆,收长头发。”在我住的小区,这些年我时常会被喇叭里这个匪夷所思的吆喝声吵醒。我特别佩服这位收废品的老哥,这都是些怎样分类的生意啊———IT?通讯?五金?餐饮?美发?这老哥可不管这些,麻袋一扎,全部收了去。
这就是生活。
当有一天,你真切地感受到做生活中每件“庸俗”琐碎的小事都是一种享受,买菜、浇花、擦皮鞋、挂窗帘、遛弯……与写作、绘画和旅行一样是享受而不是折磨时,你就算活明白了。
致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