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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浏阳乌龙公社(今北盛镇)窑里大队(村)发生了一起所谓“打击贫下中农”的事件,差点酿成一场政治风波。
包产到户的“总导演”和支持“投机倒把”
公共食堂解散后,为了摆脱困境,乌龙公社芭蕉大队大铺、香蒲冲等生产队暗地搞包产到户,随后蔓延到全公社。1962年早稻收割之际,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正到乌龙公社进行调查,总结推广农业生产责任制经验。在公社干部座谈会上,刘正说:“这不是单干,是一种责任制形式。既然你们认为这种责任制形式好,那你们就来一个独树一帜,全面推广吧。”于是,公社召开党委扩大会,讨论在全公社推广,并规定了“五统一”和实行包产到户后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遗憾地是,县委却批评乌龙公社党委是分田到户的“总导演”。
乌龙历史上有纺纱织布的传统。三年困难时期,棉花减产,布匹凭票供应。乌龙人民发挥传统工艺的优势,利用废旧棉复制加工“再生布”,一为满足人民生产生活所需,二来发展家庭副业,增加家庭收入。在当时“左”的政策指导下,不少农民外出卖布被扣留甚至被没收。乌龙公社出具证明,要求放行,这触及到了相关部门的利益。这些部门向县里汇报说“乌龙有股投机倒把风”。县委认为:“投机倒把风”源自公社,根子在公社内部。
“地主也搞五保”的由来
针对社会上流传乌龙公社“分田单干比较普遍”、“投机倒把比较普遍”的情况,湘潭地区、浏阳县分别派出工作组,进驻乌龙公社。工作组在扎根串联、访贫问苦中,访问了两个贫协代表。他们控告窑里大队干部“阶级观点模糊,地主也搞五保”,“多拿多分配”。他们的看法得到工作组长的认同。工作组长是县粮食局的一位副局长,他认为窑里支部成员“丧失阶级立场”,而窑里支部成员都不服气,主要负责人更是甩手不干,造成支部处于瘫痪状态。
实际情况是,窑里大队有个破产地主叫周笃生,大革命时期家庭富有,但思想比较开明,支持革命。大革命失败后,他支持红军被反动政权抓捕,家人便出卖田地营救其出狱。后来,他鼓励儿子参加了王震率领的南下支队,为迎接解放也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解放后,其儿子杳无音信,妻子病逝。1960年后,此人年迈体弱,生活难以为继。大队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决定让此人享受五保户待遇,每年由大队提供600斤稻谷,帮助其维持生计。
公社书记周青云认为窑里支部是在王震1945年播下种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党组织,大部分党员担任大队、生产队干部,支部是纯洁的,是有战斗力的。窑里大队决定给周笃生以适量的稻谷也没有错。因此,他决定派党委组织委员许德坤去调解贫协组织与窑里支部之间的矛盾。许德坤到窑里大队后,进行民主选举,结果两个有历史污点的贫协代表落选了。此后,窑里大队工作恢复正常运转。
不久,两名落选者到浏阳县告状。在浏阳县大会堂,曾担任工作组长的县粮食局副局长找到周青云,劈头盖脸地责问道:“是不是窑里要翻案了?”
周青云回答说:“这不是翻案。周笃生支持过革命,他的儿子跟着王震走了,至今没有音信。给他适量稻谷以活命,没有根本的错误。”
这位副局长哑口无言,气冲冲地走了。
工作队三进三出
1963年上半年,在浏阳县召开的三级干部大会上,一位地委副书记点名批评乌龙公社,并要求改组公社党委。
1963年春至7月,区、县和湘潭地委工作队入驻公社、大队、生产队开展“坚决扭单干,认真办集体”,“四查四帮”和面上“四清”,帮助乌龙公社党委端正方向。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兼湘潭地委第一书记胡耀邦赞成在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教育,但他认为社教应该立足“四查四帮”,主要是帮助干部提高认识,消除顾虑,放下包袱。
1964年5月至9月,浏阳县组织100多人的工作队第二次进驻乌龙,开展面上社教。工作队认为公社党委屁股坐歪了,没有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召开了一次公社贫协代表大会。会上,周青云就“分田单干”、“投机倒把”等作检讨。随后,地委决定集中力量搞系统社教,面上社教收兵。周青云被免去乌龙公社党委书记一职,编入工作队参加湘潭社教。
1965年7月,来自醴陵的工作队第三次进驻乌龙。把公社党委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典型来整。周青云不得不回乌龙接受教育。工作队要求公社党委委员相互揭发,不能随便出入。开始,工作队队长、醴陵县常务副县长郑飞龙拟把“窑里事件”当作益阳迎风桥事件来对待。
工作队召开万人大会,要求周青云等党委委员检讨推行包产到户和支持所谓“投机倒把”。会前,郑飞龙找周青云,说:“不要怕群众提意见,更不能顶撞。”
大会当天,实际上到会群众不足4000人。周青云检讨了一个小时,一些群众纷纷说:“窑里的事不能怪周青云。”会后第四天,周青云被解放了。原来,郑飞龙实事求是,很有政策水平。他住在黎东汉将军的弟弟黎复兴家。黎复兴为人老实,向郑飞龙如实地反映了情况。
后来,乌龙公社党委不仅没有改组,反而还从党委成员中提拔使用了6名干部。
包产到户的“总导演”和支持“投机倒把”
公共食堂解散后,为了摆脱困境,乌龙公社芭蕉大队大铺、香蒲冲等生产队暗地搞包产到户,随后蔓延到全公社。1962年早稻收割之际,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正到乌龙公社进行调查,总结推广农业生产责任制经验。在公社干部座谈会上,刘正说:“这不是单干,是一种责任制形式。既然你们认为这种责任制形式好,那你们就来一个独树一帜,全面推广吧。”于是,公社召开党委扩大会,讨论在全公社推广,并规定了“五统一”和实行包产到户后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遗憾地是,县委却批评乌龙公社党委是分田到户的“总导演”。
乌龙历史上有纺纱织布的传统。三年困难时期,棉花减产,布匹凭票供应。乌龙人民发挥传统工艺的优势,利用废旧棉复制加工“再生布”,一为满足人民生产生活所需,二来发展家庭副业,增加家庭收入。在当时“左”的政策指导下,不少农民外出卖布被扣留甚至被没收。乌龙公社出具证明,要求放行,这触及到了相关部门的利益。这些部门向县里汇报说“乌龙有股投机倒把风”。县委认为:“投机倒把风”源自公社,根子在公社内部。
“地主也搞五保”的由来
针对社会上流传乌龙公社“分田单干比较普遍”、“投机倒把比较普遍”的情况,湘潭地区、浏阳县分别派出工作组,进驻乌龙公社。工作组在扎根串联、访贫问苦中,访问了两个贫协代表。他们控告窑里大队干部“阶级观点模糊,地主也搞五保”,“多拿多分配”。他们的看法得到工作组长的认同。工作组长是县粮食局的一位副局长,他认为窑里支部成员“丧失阶级立场”,而窑里支部成员都不服气,主要负责人更是甩手不干,造成支部处于瘫痪状态。
实际情况是,窑里大队有个破产地主叫周笃生,大革命时期家庭富有,但思想比较开明,支持革命。大革命失败后,他支持红军被反动政权抓捕,家人便出卖田地营救其出狱。后来,他鼓励儿子参加了王震率领的南下支队,为迎接解放也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解放后,其儿子杳无音信,妻子病逝。1960年后,此人年迈体弱,生活难以为继。大队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决定让此人享受五保户待遇,每年由大队提供600斤稻谷,帮助其维持生计。
公社书记周青云认为窑里支部是在王震1945年播下种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党组织,大部分党员担任大队、生产队干部,支部是纯洁的,是有战斗力的。窑里大队决定给周笃生以适量的稻谷也没有错。因此,他决定派党委组织委员许德坤去调解贫协组织与窑里支部之间的矛盾。许德坤到窑里大队后,进行民主选举,结果两个有历史污点的贫协代表落选了。此后,窑里大队工作恢复正常运转。
不久,两名落选者到浏阳县告状。在浏阳县大会堂,曾担任工作组长的县粮食局副局长找到周青云,劈头盖脸地责问道:“是不是窑里要翻案了?”
周青云回答说:“这不是翻案。周笃生支持过革命,他的儿子跟着王震走了,至今没有音信。给他适量稻谷以活命,没有根本的错误。”
这位副局长哑口无言,气冲冲地走了。
工作队三进三出
1963年上半年,在浏阳县召开的三级干部大会上,一位地委副书记点名批评乌龙公社,并要求改组公社党委。
1963年春至7月,区、县和湘潭地委工作队入驻公社、大队、生产队开展“坚决扭单干,认真办集体”,“四查四帮”和面上“四清”,帮助乌龙公社党委端正方向。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兼湘潭地委第一书记胡耀邦赞成在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教育,但他认为社教应该立足“四查四帮”,主要是帮助干部提高认识,消除顾虑,放下包袱。
1964年5月至9月,浏阳县组织100多人的工作队第二次进驻乌龙,开展面上社教。工作队认为公社党委屁股坐歪了,没有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召开了一次公社贫协代表大会。会上,周青云就“分田单干”、“投机倒把”等作检讨。随后,地委决定集中力量搞系统社教,面上社教收兵。周青云被免去乌龙公社党委书记一职,编入工作队参加湘潭社教。
1965年7月,来自醴陵的工作队第三次进驻乌龙。把公社党委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典型来整。周青云不得不回乌龙接受教育。工作队要求公社党委委员相互揭发,不能随便出入。开始,工作队队长、醴陵县常务副县长郑飞龙拟把“窑里事件”当作益阳迎风桥事件来对待。
工作队召开万人大会,要求周青云等党委委员检讨推行包产到户和支持所谓“投机倒把”。会前,郑飞龙找周青云,说:“不要怕群众提意见,更不能顶撞。”
大会当天,实际上到会群众不足4000人。周青云检讨了一个小时,一些群众纷纷说:“窑里的事不能怪周青云。”会后第四天,周青云被解放了。原来,郑飞龙实事求是,很有政策水平。他住在黎东汉将军的弟弟黎复兴家。黎复兴为人老实,向郑飞龙如实地反映了情况。
后来,乌龙公社党委不仅没有改组,反而还从党委成员中提拔使用了6名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