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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被害人是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罪前情景的组成因素之一,对于犯罪的产生有着重要的影响。预防和减少犯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么避免成为受害人就显得极为重要,文章从被害人的角度探讨被害的预防以及注意事项。
关键词:被害人 犯罪 预防 分类
被害人是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罪前情景的组成因素之一,对于犯罪的产生有着重要的影响。预防和减少犯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么避免成为受害人就显得极为重要。
被害人概述
(一)被害人的定义
所谓被害人,就是自身遭受损害或其法定权利被侵犯或剥夺的实体,犯罪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它产生被害人,虽然在有些犯罪中并不存在现实意义上的被害人,但是这类犯罪属于极为少见的情况,本文主要就有被害人的犯罪展开论述。
(二)被害人与犯罪的关系
“犯罪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受行为人个人思想意识支配的主观意志的表现。当犯罪人犯罪意图和采取某一犯罪行为的决定形成以后,便进入怎样行动阶段,但能否即刻采取行动,并不完全以犯罪人的意志为转移,还要受其行为对象——被害人及其所有物的状态,以及实施行为时的时空条件和其他相关因素的制约。”在这个过程中,被害人自身的因素对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制约或推动起着很大的作用。这就是犯罪学中谈到的被害人的被害性问题。“被害性是被害人本身的一种特性,是诱发犯罪人实施加害行为的一种带有主动诱使和强烈刺激的因素,或者是犯罪人实施加害行为时可以利用和必须利用的有利条件。”
减少和预防犯罪毕竟不是一件易事,与此相比,如何预防自己成为受害人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减少犯罪率。
被害人的分类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无辜的被害人
这类被害人对于犯罪行为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他们的被害纯粹是因为自身以外的其他客观情况。
1、因职业活动或业务活动而受害。在社会生活中,某类群体因为自身职业或业务活动的性质,相较于其他群体更易受害。比如在抢劫型犯罪中,银行职员、出租车司机以及执行职务中的警察。
2、因被害人成为犯罪人实施某种行为或改变自己处境的障碍而遭受杀害,受害人并无过错,但因其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或身份,使得犯罪人对其实施侵害行为,比较典型的如犯罪分子杀害目击证人。
3、因在特定的时间、空间的巧合而成为被害人,如有反社会倾向的人随机选择在某些公共场所实施爆炸行为等。
在以上三种情况下,对于犯罪的发生,被害人可以说是没有过错的,要避免成为被害人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第一,在进行职业选择时,尽量避开高危职业,在进行业务活动时,要做好防范措施,加倍注意安全,平时注重训练,以防遇到犯罪行为措手不及。
第二,在特定时期和空间时注意自我保护,例如在即将选举时,不和候选人单方接触,如果确有必要就选择在白天人多的场合,并且在此期间也嘱咐家人避免和那些与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接触。
第三,在平时尽量少去人多的场所,尤其是一些比较封闭的场所,电影院、歌舞厅等一些人流复杂的地方尽量少去,如果去了尽量少停留。
(二)因无知或疏忽大意而被害的人
这类被害人由于社会阅历、认识水平、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缺陷,缺少一定的警惕心,在一定条件下给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
这类被害人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将自己的私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遇到他人询问时要善于回避。在办理一些业务时一定要选择正式场所,尤其是办理信用卡等物时,不要随便选择一些代销代售网点,以防自己的客户信息被出卖。
2、日常穿着尽量避免太过奢华,一些贵重金属不要暴露在外。外出谨防有人跟踪,如果发现有人盯梢赶紧向警察求助,背包尽量不要背双肩包,目放在身体的左侧,随时检查拉链是否拉好,最好随身带上纸笔,若有不测,可以写信求救。为了以防万一,可以与亲人或者朋友约定一些暗语,万一遇到危险,还可以在不引起犯罪分子怀疑的情况下将求救信息发送出去。
3、对于女性,应极力避免过于暴露的服装,以免遭受无谓的骚扰,一旦发现不怀好意者要大声呵斥,并赶紧跑到人多的地方以防受害,夜晚尽量不要单独外出,回家时间较晚尽量选择在朋友或亲戚家留宿,如果确需回家,一定要家人来接或者打的回家,打的时一定要记住车牌号码,及时与家人联系直到到家为止。随身可以携带一些防身物品,比如辣椒水等,不提倡尖锐的利器,防止被犯罪分子所夺而成为其行凶的凶器。如果有空建议去学几招简单的防身术。
4、不能贪便宜,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一些中奖信息不要轻易相信,对于“碰磁”等犯罪一定要报警,不要选择私了,如果有人来兜售便宜珠宝、家电,一定要警惕,对于他们选择的鉴定地方不要轻信,要去正规的鉴定场所。路上捡到钱包,要归还失主或交给警察,而不要与人分成。最近有一些比较流行的骗人方法,这里给大家借鉴。即犯罪分子为一老一少二人,老者跟随正在自动取款机E取钱的人的身后。小孩就负责掏他的钱包,偷到了钱包小孩就会跑掉,如果这时受害人选择去追,老人就会把受害人卡内的钱全部提走,而如果不追,那么钱包也就拿不回来了,而且这样的行凶对象一般也让旁人不相信受害人的话,可以说是防不胜防,所以建议去银行取钱,如果有人超出一米线跟在自己身后,礼貌地请他走开,最好钱包不要放在衣服口袋,放在随身拉好的包内最为稳妥。遇见有老人声称不会使用银行卡,要自己帮忙,请警惕了,防止是帮人取赃,这时礼貌的告诉他要他找银行职员帮忙。去银行取钱时,如果遇到门口有与以往不同的开门器要注意了,有的犯罪分子把读卡器、解码器等安在了门口,可以复制一张一样的银行卡,而在取款机上他们安装了摄像头,套取受害人的银行卡密码。单身女性一个人在家时,无论听到门口有什么声音最好都不要出门,如果确有必要,先打电话给邻居或朋友,等她们到了再一起查看是否有事情发生。曾有些犯罪分子就在单身女子家门口放婴儿的哭声,等她们一出门就实施抢劫。最近有的犯罪分子烧掉屋主的保险丝,趁屋主出门检查之际就持刀将屋主逼入屋内然后实施抢劫,所以如果家中突然断电,千万不可立即出门,应先查看是否就自己家断电,如果的确如此就要小心,一定要看看门口是否有陌生人,待反复查证没有可疑时才可出门。在路上如果遇见有老人或是小孩,手持一张写有家庭住址的小纸片,求你帮忙送他回家,请警惕,千万不要独自去“做好事”,尤其是女性,以防被劫财劫色,这时你最正确的选择就是把“迷路者”送到派出所,自己的安全一定要时刻谨记在心。记住自己辖区的派出所电话比记住110更为可靠,因为打110后,110还要往下面分派,会耽误一定时间,所以能够记住自己辖区派出所电话为最佳。手机最好随时保持有电、有费的状态,以防求救无门。
(三)在法律上或道德上应受谴责的被害人
这类被害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或道德低下,或知法犯法,例如违法犯罪被他人发现从而遭到敲诈勒索。
这种被害人要检点自己的行为,平时说话要有口德,避免伤害他人,对于一些犯过罪的人不要给他人贴标签。曾有一则案例,本来加害人与被害人没有矛盾,但是被害人常常称加害人为抢劫犯,导致加害人忍无可忍,拿刀捅死了被害人。加害人在接收媒体采访时说,其实自己和被害人没什么大矛盾,但是那种瞧不起他的眼神和语气让他很受不了,反正做好人也还是被人叫是罪犯,干脆破罐破捧。不要伤害他人自尊,一旦触及别人的底线就很危险了。轰动一时的马加爵案,大家也许不知道其中还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内情,大家是否知道他的室友冬天曾在自己床上小便,竟给马加爵一元钱让他给自己洗床单,固然马加爵反应过于激烈,但是他的室友平时对他的欺负就是一个导火索,值得我们深思。不要以身试法,如果真的触犯法律,一定要自首,以免错上加错。在感情方面,千万不要游戏人生,脚踩几条船,分手时也要好言相劝,因恋爱而导致的血案也不在少数,笔者居住的地方就曾经发生一起血案,因为没有处理好感情问题,而导致悲剧发生。恋爱时要带好自己的钱包,一味让别人买单,这笔纠缠不清的钱财很可能为以后埋下隐患,日常与人交往,一定以礼待人,遵守道德规范。
(四)唯一有罪的被害人
这种被害人主要涉及两种情形:一种是正当防卫中遭受防卫者反击的侵犯者,法律明文规定,除非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危害后果就由侵害人自己承担,对于见义勇为国家是支持和鼓励的,这种情况被害人可以说是自讨苦吃,没有人会同情,也没有机关会受理或者给予救济。另一种是无被害人的犯罪,如吸毒者,卖淫者,因为是出于自愿,甚至是积极参加,后果也只能由“被害人”承担。对于这样的被害人,我们只能奉劝他们奉公守法,否则,只能自吞苦果。
总之,作为罪前情景的组成因素之一的被害人对犯罪学的研究极为重要,通过研究被害人与犯罪的关系,可以有效预防犯罪,为社会稳定做出贡献。我们也要注意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避免受害。
关键词:被害人 犯罪 预防 分类
被害人是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罪前情景的组成因素之一,对于犯罪的产生有着重要的影响。预防和减少犯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么避免成为受害人就显得极为重要。
被害人概述
(一)被害人的定义
所谓被害人,就是自身遭受损害或其法定权利被侵犯或剥夺的实体,犯罪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它产生被害人,虽然在有些犯罪中并不存在现实意义上的被害人,但是这类犯罪属于极为少见的情况,本文主要就有被害人的犯罪展开论述。
(二)被害人与犯罪的关系
“犯罪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受行为人个人思想意识支配的主观意志的表现。当犯罪人犯罪意图和采取某一犯罪行为的决定形成以后,便进入怎样行动阶段,但能否即刻采取行动,并不完全以犯罪人的意志为转移,还要受其行为对象——被害人及其所有物的状态,以及实施行为时的时空条件和其他相关因素的制约。”在这个过程中,被害人自身的因素对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制约或推动起着很大的作用。这就是犯罪学中谈到的被害人的被害性问题。“被害性是被害人本身的一种特性,是诱发犯罪人实施加害行为的一种带有主动诱使和强烈刺激的因素,或者是犯罪人实施加害行为时可以利用和必须利用的有利条件。”
减少和预防犯罪毕竟不是一件易事,与此相比,如何预防自己成为受害人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减少犯罪率。
被害人的分类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无辜的被害人
这类被害人对于犯罪行为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他们的被害纯粹是因为自身以外的其他客观情况。
1、因职业活动或业务活动而受害。在社会生活中,某类群体因为自身职业或业务活动的性质,相较于其他群体更易受害。比如在抢劫型犯罪中,银行职员、出租车司机以及执行职务中的警察。
2、因被害人成为犯罪人实施某种行为或改变自己处境的障碍而遭受杀害,受害人并无过错,但因其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或身份,使得犯罪人对其实施侵害行为,比较典型的如犯罪分子杀害目击证人。
3、因在特定的时间、空间的巧合而成为被害人,如有反社会倾向的人随机选择在某些公共场所实施爆炸行为等。
在以上三种情况下,对于犯罪的发生,被害人可以说是没有过错的,要避免成为被害人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第一,在进行职业选择时,尽量避开高危职业,在进行业务活动时,要做好防范措施,加倍注意安全,平时注重训练,以防遇到犯罪行为措手不及。
第二,在特定时期和空间时注意自我保护,例如在即将选举时,不和候选人单方接触,如果确有必要就选择在白天人多的场合,并且在此期间也嘱咐家人避免和那些与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接触。
第三,在平时尽量少去人多的场所,尤其是一些比较封闭的场所,电影院、歌舞厅等一些人流复杂的地方尽量少去,如果去了尽量少停留。
(二)因无知或疏忽大意而被害的人
这类被害人由于社会阅历、认识水平、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缺陷,缺少一定的警惕心,在一定条件下给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
这类被害人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将自己的私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遇到他人询问时要善于回避。在办理一些业务时一定要选择正式场所,尤其是办理信用卡等物时,不要随便选择一些代销代售网点,以防自己的客户信息被出卖。
2、日常穿着尽量避免太过奢华,一些贵重金属不要暴露在外。外出谨防有人跟踪,如果发现有人盯梢赶紧向警察求助,背包尽量不要背双肩包,目放在身体的左侧,随时检查拉链是否拉好,最好随身带上纸笔,若有不测,可以写信求救。为了以防万一,可以与亲人或者朋友约定一些暗语,万一遇到危险,还可以在不引起犯罪分子怀疑的情况下将求救信息发送出去。
3、对于女性,应极力避免过于暴露的服装,以免遭受无谓的骚扰,一旦发现不怀好意者要大声呵斥,并赶紧跑到人多的地方以防受害,夜晚尽量不要单独外出,回家时间较晚尽量选择在朋友或亲戚家留宿,如果确需回家,一定要家人来接或者打的回家,打的时一定要记住车牌号码,及时与家人联系直到到家为止。随身可以携带一些防身物品,比如辣椒水等,不提倡尖锐的利器,防止被犯罪分子所夺而成为其行凶的凶器。如果有空建议去学几招简单的防身术。
4、不能贪便宜,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一些中奖信息不要轻易相信,对于“碰磁”等犯罪一定要报警,不要选择私了,如果有人来兜售便宜珠宝、家电,一定要警惕,对于他们选择的鉴定地方不要轻信,要去正规的鉴定场所。路上捡到钱包,要归还失主或交给警察,而不要与人分成。最近有一些比较流行的骗人方法,这里给大家借鉴。即犯罪分子为一老一少二人,老者跟随正在自动取款机E取钱的人的身后。小孩就负责掏他的钱包,偷到了钱包小孩就会跑掉,如果这时受害人选择去追,老人就会把受害人卡内的钱全部提走,而如果不追,那么钱包也就拿不回来了,而且这样的行凶对象一般也让旁人不相信受害人的话,可以说是防不胜防,所以建议去银行取钱,如果有人超出一米线跟在自己身后,礼貌地请他走开,最好钱包不要放在衣服口袋,放在随身拉好的包内最为稳妥。遇见有老人声称不会使用银行卡,要自己帮忙,请警惕了,防止是帮人取赃,这时礼貌的告诉他要他找银行职员帮忙。去银行取钱时,如果遇到门口有与以往不同的开门器要注意了,有的犯罪分子把读卡器、解码器等安在了门口,可以复制一张一样的银行卡,而在取款机上他们安装了摄像头,套取受害人的银行卡密码。单身女性一个人在家时,无论听到门口有什么声音最好都不要出门,如果确有必要,先打电话给邻居或朋友,等她们到了再一起查看是否有事情发生。曾有些犯罪分子就在单身女子家门口放婴儿的哭声,等她们一出门就实施抢劫。最近有的犯罪分子烧掉屋主的保险丝,趁屋主出门检查之际就持刀将屋主逼入屋内然后实施抢劫,所以如果家中突然断电,千万不可立即出门,应先查看是否就自己家断电,如果的确如此就要小心,一定要看看门口是否有陌生人,待反复查证没有可疑时才可出门。在路上如果遇见有老人或是小孩,手持一张写有家庭住址的小纸片,求你帮忙送他回家,请警惕,千万不要独自去“做好事”,尤其是女性,以防被劫财劫色,这时你最正确的选择就是把“迷路者”送到派出所,自己的安全一定要时刻谨记在心。记住自己辖区的派出所电话比记住110更为可靠,因为打110后,110还要往下面分派,会耽误一定时间,所以能够记住自己辖区派出所电话为最佳。手机最好随时保持有电、有费的状态,以防求救无门。
(三)在法律上或道德上应受谴责的被害人
这类被害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或道德低下,或知法犯法,例如违法犯罪被他人发现从而遭到敲诈勒索。
这种被害人要检点自己的行为,平时说话要有口德,避免伤害他人,对于一些犯过罪的人不要给他人贴标签。曾有一则案例,本来加害人与被害人没有矛盾,但是被害人常常称加害人为抢劫犯,导致加害人忍无可忍,拿刀捅死了被害人。加害人在接收媒体采访时说,其实自己和被害人没什么大矛盾,但是那种瞧不起他的眼神和语气让他很受不了,反正做好人也还是被人叫是罪犯,干脆破罐破捧。不要伤害他人自尊,一旦触及别人的底线就很危险了。轰动一时的马加爵案,大家也许不知道其中还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内情,大家是否知道他的室友冬天曾在自己床上小便,竟给马加爵一元钱让他给自己洗床单,固然马加爵反应过于激烈,但是他的室友平时对他的欺负就是一个导火索,值得我们深思。不要以身试法,如果真的触犯法律,一定要自首,以免错上加错。在感情方面,千万不要游戏人生,脚踩几条船,分手时也要好言相劝,因恋爱而导致的血案也不在少数,笔者居住的地方就曾经发生一起血案,因为没有处理好感情问题,而导致悲剧发生。恋爱时要带好自己的钱包,一味让别人买单,这笔纠缠不清的钱财很可能为以后埋下隐患,日常与人交往,一定以礼待人,遵守道德规范。
(四)唯一有罪的被害人
这种被害人主要涉及两种情形:一种是正当防卫中遭受防卫者反击的侵犯者,法律明文规定,除非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危害后果就由侵害人自己承担,对于见义勇为国家是支持和鼓励的,这种情况被害人可以说是自讨苦吃,没有人会同情,也没有机关会受理或者给予救济。另一种是无被害人的犯罪,如吸毒者,卖淫者,因为是出于自愿,甚至是积极参加,后果也只能由“被害人”承担。对于这样的被害人,我们只能奉劝他们奉公守法,否则,只能自吞苦果。
总之,作为罪前情景的组成因素之一的被害人对犯罪学的研究极为重要,通过研究被害人与犯罪的关系,可以有效预防犯罪,为社会稳定做出贡献。我们也要注意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避免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