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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金融差异显著扩大。事实上,决定区域金融差异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区域经济发展差异;二是政府制度安排。就转轨经济而言,我国区域金融差异的形成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具有很强的外生性,即区域金融差异的形成主要根植于中央政府的制度安排和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基于我国区域金融发展存在明显的“量性扩张”而“质性发展不足”的现实,政府就应为区域金融发展提供更多的符合市场化规则的外部制度安排,从而为区域经济发展构筑有效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