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基层检察长“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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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学习教育阶段,在这一阶段能否取得成效、干警是否通过学习教育得到提高?关键在于基层检察长自身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个基层检察院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质量。因此,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必须具有“三功”:
  ——要有深细的“唱功”。对于一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来说,既要“带头干”,更要“善于管”。而“管”的第一个基本步骤就是“说”,“讲道理”,以理服人。凡事仅仅自己干在前头是不够的,还必须注重用革命道理去教育启迪干警,因为“做”代替不了“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指示、规定及要求只有通过传达教育,才能变成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进而形成排山倒海的物质力量。检察干警在新时期下产生的种种疑虑和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碰到的各种矛盾或困惑,也只有通过深入浅出地讲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才能帮助他们释疑解难,明辩是非,廓清迷雾。实践证明,过硬的“唱功”非一日所能达到,它是一门深奥的科学,光有满腔的热情和干劲,没有渊博的知识,理论根底浅,不精通业务,不会因人而异,区分层次做工作,是断然做不好的。只有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把它当作一门学问来钻研,着眼长远做工作,注重日积月累,才能感受到“唱功”这门艺术的魅力,以“春风化雨”之功,做到陶冶情操,提高觉悟之效。否则,以已昏昏,必定难以使人昭昭。
  ——要有扎实的“做功”。“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广大检察干警思想日趋活跃,民主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他们对道理的信任,常常是和对讲道理的人的理解、尊重联系在一起的。他们不仅看你怎么说,更重要的是看你怎样做。一个基层检察长如果只想“好好讲一讲”,不去“认真做一做”,只有“唱功”,没有“做功”,教育干警爱岗敬业,安心本职,自己一门心思跑调换,闹晋升;要求干警搞五湖四海,自己却搞亲疏,不能一视同仁;要求干警不准损公肥私,自己却手嘴不干净,拿“公”的,吃“公”的;要求干警艰苦奋斗,自己却铺张浪费,搞攀比;要求干警树立奉献精神,自己却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革命利益的关系,斤斤计较,患得患失,那就会失去全体干警的信赖。即使你的领导艺术再高明,“唱功”再好,干警也不跟你,也看不起你,不仅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还会适得其反,产生逆反心理。“台上他讲,台下讲他”。实践证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个基层检察长无时无事不在起着一种或好或坏的“领”和“导”的作用。鉴于此,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应当把“做功”作为一个基本功来练。努力使自己成为基层检察院的一面旗帜。只有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为人表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正确使用手中权力,做到言心信,行必果,平时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得出来,危险时刻能献得出来,敢喊“跟我来”、“以我为标准”、“照我的样子做”,说话才硬气,大家才服气,做思想工作才有感召力和说服力,在广大检察干警中才有威信。
  ——要有恭谨的“听功”。“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多听不同的声音,既能使制定的决策更加科学、符合实际,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上的偏差和失误,又能鼓励干警敢讲真话,发表不同意见,还能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关心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因此,练好“听功”是基层检察长保持清醒,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工作做得更好的重要一环。要听真话就不能求全责备,更不能“抓辫子”、“戴帽子”、“打棍子”、“装袋子”。这样,干警的顾虑才会消除,才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敢讲真话、实话的干警就会越来越多,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才能真正形成。如果陷入盲目性,固执己见,闻善言不听,见善事不从,对批评之声拒之门外,闻过则怒,一触即跳,做了蠢事还自以为聪明过人,势必会给基层检察院工作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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