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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中央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督促各地尽快落实已经下达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和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尽快落实到场户。二是深入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继续加强生猪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改造,继续开展生猪生产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三是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种猪市场秩序。组织开展以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为重点的畜牧法执法检查,加强县市种猪扩繁场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劣质种猪行为。五是切实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强化流通环节检疫监管。六是继续加强生产监测与信息引导。密切跟踪生产和市场变化,积极引导广大养殖场户优化调整生产结构,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