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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以及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在构建适合我国企业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框架时应把握的原则,以及在此基础之上构建内部控制框架应抓住的关键因素。
关键字:内部控制框架现状原则构建
中图分类号: 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enterprise internal control and the prevalence of som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in constructing suitable for enterprises in our country actual situation of internal control framework should seize the principle, and based on this building internal control framework should seize the key factor.
Key word: internal control framework construction principle status
内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一词,最早出现在1936年美国会计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前身)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查》文告中,定义为保护现金和其它资产,检查簿计事务的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的手段和方法。近几十年来,随着内部控制理论以及认识的不断发展,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其它国家和组织,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当前,比较典型的概念主要有:l、1976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在《审计推荐草案》中指出:“内部控制由组织体制的设计和企业管理人员制定的所有协调制度组成,就其实用方面而论,是为取得确定的管理目标,促进企业的业务有秩序和有效率的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会计记录的可靠和及时地提供准确的财务资料”。
一、我國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尽管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许多关于内部控制的法规、规范,但由于企业产权不明晰,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权责不清,以及内部控制的受益主体不明确,使得企业缺乏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原动力。再加之人员素质低,我国还没有真正形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大环境。因此,在内部控制框架构建上,普遍存在这样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权责混乱。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我国企业目前存在“一股独大”现象,股东大会、监事会作用有限,甚至形同虚设,严重影响互相监督、制约的体制。 (1) 核心权力层的权责未落到实处。
在我国,董事会在公司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公司制企业虽然都按《公司法》的要求设立了董事会,但对相当一部分企业来说,董事会并未发挥应有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这严重阻碍了董事会在内部控制中发挥应有的核心权力层作用。(2)内部监督失灵或没有内部监督。
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建立内部监督不够重视,内部监督体系残缺不全、有关内容不够合理或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3)未建立起具有操作性的以人为本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内部控制结构的建立要考虑员工道德水准和价值观念的承接性,但许多公司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建设中避免空洞的说教,如何根据针对各岗位的特点建立起具有操作性的行为规范与准则体系。 二、构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框架的原则按照COSO委员会的报告,内部控制框架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督五部分构成。上述框架是内部控制的理想框架。就我国目前企业管理的现状看,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要一步到位地完全达到这一框架的要求是不太可能的。结合我国企业实际,本文认为在构建内部控制框架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一)责任制原则。
为保证企业经济活动有序、有效地进行,企业内部一定要职责分明,建立岗位责任制,从部门到岗位人员,各负其责,也就是要把内部控制的要求纳入到岗位责任制中去,使二者有机地结合,融为一体。(二)制约性原则。
在企业中,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或各个重要环节,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工作人员独自包办到底,应建立起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制度,以避免差错或舞弊。分管原则。
对于不相容的职务,一定要坚持分管制的原则,如账、钱、物分管等,不能因为精简人员而合并由一个人经手。 (三)协调性原则。
企业的经济业务往往涉及到许多业务部门和人员,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要把各专业的岗位责任制在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的要求下协调一致,使经济业务的开展、流程做到及时、合理、有序。(四)复核制原则。
对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企业内部要有一套复核的制度,以此来保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抓住关键因素,构建我国内部控制框架针对我国企业在构建内部控制框架时的实际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充分把握以上几个原则的基础之上,我们必须抓住以下关键因素,有步骤、分重点的构建较完善的内部控制框架。 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其权责 一般而言,内部控制的建设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健全的机构,这是内部控制机制产生作用的硬件要素;二是各内部机构间、各经办人员间的科学分工与牵制,这是内部控制机制产生作用的软件要素。公司制企业中股东大会(权力机构)、董事会(决策机构)、监事会(监督机构)、总经理层(日常管理机构),这四个法定刚性机构为内部控制机构的建立、职责分工与制约提供了基本的组织框架,但内部控制机制的运作还必须在这一组织框架下设立满足企业监控需要的职能机构。目前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设立管理控制机构。例如,目前有些上市公司中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了审计委员会、价格委员会、报酬委员会等就是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有益尝试。(二) 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杜绝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主要体现在董事长和总经理为一人,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人员重叠。在上市公司中,这一问题虽有了较大的改变,但从公司制企业的总体上看,仍普遍存在。这种交叉任职的后果是董事会与总经理班子之间权责不清、制衡力度锐减。因此,建立内部控制框架首先要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做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分设,避免人员重叠。
(三) 加强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协作。
内部审计除了对经济活动进行评价之外,为了客观地评价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同样需要了解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动态,与监事会进行协作是取得这些信息的便捷又可靠的途径。其他职能部门也具有一定的监督职能,如会计、人事等部门,可以在财经纪律的遵守、营私舞弊等方面提供相关信息。 (四) 强化人的因素在内部控制系统中的作用
在内部控制中,人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内部控制的好坏取决于各层执行者的素质和观念。内部控制的执行者是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所以构建内部控制框架还应考虑全体员工的素质和能力。如果内部控制的直接执行者和各个方面的相关人员不能很好地理解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运行情况,不清楚自己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以及与其他各方面的关系,内部控制制度即使制定的再科学、再完善,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从信息角度看
内部控制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手段,我国《会计法》明文规定,董事长作为公司负责人对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所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是董事会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把企业最高管理者纳入内部控制的范围,并且将其作为内控的重点监控对象,对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重大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的控制可从以下方面着手:明确董事会代表出资人利益、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完善董事会人员的构成。
结束语
完美无缺的企业内部控制是不存在的,内部控制框架的完善也不是短期内就能完成的。企业必须依靠自身努力,在国家给予充分重视的制度环境之下,加强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借鉴西方先进理论及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大潮中努力构建切合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框架。 参考文献: [1]吴敬琏等.大中型改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天津人民出版社. [2]张晖明等.现代企业制度纵横谈.复旦大学出版社.[3]朱荣恩,徐建新.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国审计出版社. [4]李凤鸣.内部控制设计.经济管理出版社.转贴
关键字:内部控制框架现状原则构建
中图分类号: 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enterprise internal control and the prevalence of som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in constructing suitable for enterprises in our country actual situation of internal control framework should seize the principle, and based on this building internal control framework should seize the key factor.
Key word: internal control framework construction principle status
内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一词,最早出现在1936年美国会计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前身)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查》文告中,定义为保护现金和其它资产,检查簿计事务的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的手段和方法。近几十年来,随着内部控制理论以及认识的不断发展,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其它国家和组织,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当前,比较典型的概念主要有:l、1976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在《审计推荐草案》中指出:“内部控制由组织体制的设计和企业管理人员制定的所有协调制度组成,就其实用方面而论,是为取得确定的管理目标,促进企业的业务有秩序和有效率的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会计记录的可靠和及时地提供准确的财务资料”。
一、我國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尽管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许多关于内部控制的法规、规范,但由于企业产权不明晰,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权责不清,以及内部控制的受益主体不明确,使得企业缺乏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原动力。再加之人员素质低,我国还没有真正形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大环境。因此,在内部控制框架构建上,普遍存在这样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权责混乱。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我国企业目前存在“一股独大”现象,股东大会、监事会作用有限,甚至形同虚设,严重影响互相监督、制约的体制。 (1) 核心权力层的权责未落到实处。
在我国,董事会在公司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公司制企业虽然都按《公司法》的要求设立了董事会,但对相当一部分企业来说,董事会并未发挥应有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这严重阻碍了董事会在内部控制中发挥应有的核心权力层作用。(2)内部监督失灵或没有内部监督。
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建立内部监督不够重视,内部监督体系残缺不全、有关内容不够合理或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3)未建立起具有操作性的以人为本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内部控制结构的建立要考虑员工道德水准和价值观念的承接性,但许多公司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建设中避免空洞的说教,如何根据针对各岗位的特点建立起具有操作性的行为规范与准则体系。 二、构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框架的原则按照COSO委员会的报告,内部控制框架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督五部分构成。上述框架是内部控制的理想框架。就我国目前企业管理的现状看,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要一步到位地完全达到这一框架的要求是不太可能的。结合我国企业实际,本文认为在构建内部控制框架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一)责任制原则。
为保证企业经济活动有序、有效地进行,企业内部一定要职责分明,建立岗位责任制,从部门到岗位人员,各负其责,也就是要把内部控制的要求纳入到岗位责任制中去,使二者有机地结合,融为一体。(二)制约性原则。
在企业中,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或各个重要环节,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工作人员独自包办到底,应建立起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制度,以避免差错或舞弊。分管原则。
对于不相容的职务,一定要坚持分管制的原则,如账、钱、物分管等,不能因为精简人员而合并由一个人经手。 (三)协调性原则。
企业的经济业务往往涉及到许多业务部门和人员,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要把各专业的岗位责任制在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的要求下协调一致,使经济业务的开展、流程做到及时、合理、有序。(四)复核制原则。
对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企业内部要有一套复核的制度,以此来保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抓住关键因素,构建我国内部控制框架针对我国企业在构建内部控制框架时的实际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充分把握以上几个原则的基础之上,我们必须抓住以下关键因素,有步骤、分重点的构建较完善的内部控制框架。 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其权责 一般而言,内部控制的建设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健全的机构,这是内部控制机制产生作用的硬件要素;二是各内部机构间、各经办人员间的科学分工与牵制,这是内部控制机制产生作用的软件要素。公司制企业中股东大会(权力机构)、董事会(决策机构)、监事会(监督机构)、总经理层(日常管理机构),这四个法定刚性机构为内部控制机构的建立、职责分工与制约提供了基本的组织框架,但内部控制机制的运作还必须在这一组织框架下设立满足企业监控需要的职能机构。目前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设立管理控制机构。例如,目前有些上市公司中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了审计委员会、价格委员会、报酬委员会等就是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有益尝试。(二) 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杜绝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主要体现在董事长和总经理为一人,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人员重叠。在上市公司中,这一问题虽有了较大的改变,但从公司制企业的总体上看,仍普遍存在。这种交叉任职的后果是董事会与总经理班子之间权责不清、制衡力度锐减。因此,建立内部控制框架首先要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做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分设,避免人员重叠。
(三) 加强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协作。
内部审计除了对经济活动进行评价之外,为了客观地评价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同样需要了解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动态,与监事会进行协作是取得这些信息的便捷又可靠的途径。其他职能部门也具有一定的监督职能,如会计、人事等部门,可以在财经纪律的遵守、营私舞弊等方面提供相关信息。 (四) 强化人的因素在内部控制系统中的作用
在内部控制中,人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内部控制的好坏取决于各层执行者的素质和观念。内部控制的执行者是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所以构建内部控制框架还应考虑全体员工的素质和能力。如果内部控制的直接执行者和各个方面的相关人员不能很好地理解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运行情况,不清楚自己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以及与其他各方面的关系,内部控制制度即使制定的再科学、再完善,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从信息角度看
内部控制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手段,我国《会计法》明文规定,董事长作为公司负责人对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所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是董事会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把企业最高管理者纳入内部控制的范围,并且将其作为内控的重点监控对象,对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重大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的控制可从以下方面着手:明确董事会代表出资人利益、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完善董事会人员的构成。
结束语
完美无缺的企业内部控制是不存在的,内部控制框架的完善也不是短期内就能完成的。企业必须依靠自身努力,在国家给予充分重视的制度环境之下,加强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借鉴西方先进理论及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大潮中努力构建切合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框架。 参考文献: [1]吴敬琏等.大中型改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天津人民出版社. [2]张晖明等.现代企业制度纵横谈.复旦大学出版社.[3]朱荣恩,徐建新.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国审计出版社. [4]李凤鸣.内部控制设计.经济管理出版社.转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