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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权存在两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一是财政分权的度在哪里?其二是财政分权的规范化问题。1994年的分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对此有所建树,但要从根本上解决之,尚需进一步的努力。分税制的存在是合理的,文章运用财政分权理论予以了论证。在分税制存在合理性的假设前提下,文章指出了我国现行分税制的弊端,即改革现行分税制的缘由,最后文章提出了构建中央与地方税制结构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