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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处分的实质是对具有人身危险性而可能危害社会者施以预防性的隔离排害或禁戒矫治类处遇,以实现防卫社会的目的.保安处分必须由法定主体依法定权限和方式科处.我国存在着类似保安处分的保安性措施.改造现行保安性措施使其成为制度化的保安处分应采取保安处分与刑罚并立于刑事法律体系中的二元制立法模式,保安处分科处条件法定化,科处程序司法化,科学处遇等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