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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是当代社会发展的民主形式,为绝大多数国家所选择。社会基本权利作为一种新型的人权形态,产生于宪政之中,作用于宪法规范之外,并不断调整自身以适应宪政的要求。公民权利的实现离不开宪政的发展,宪政的发展亦是公民权利实现的基础。社会基本权利起于人民主权思想,在社会公平正义理念指导下形成国家之义务,最终追求实现人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