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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责任的根据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倍受哲学家们关注的问题。叔本华并不认同将自由意志作为道德责任之基础的观点。一方面,他认为所谓的自由意志是根本不存在的,因为人的意志本身也要遵循普遍的因果规律;另一方面,道德责任不能以自由为基础,而只能以必然性为基础。必然性在人这里体现为性格,所以道德责任必须以性格为基础。从叔本华性格观的具体内涵分析可以发现,叔本华顶多是找到了确认行为主体道德责任的依据,但他还远没有达到为道德责任奠基的目的;此外,他的性格观消解了人的道德责任,抹杀了人与动物的区别。性格是一个包含理性、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