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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人类生存环境,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开始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化油器车或达不到国Ⅳ标准的摩托车将停止生产,销售环节预计在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届时达不到国Ⅳ标准的摩托车将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