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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扣除项目与标准是: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资扣除比照事业单位执行;2.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规定允许税前扣除标准工资总额的1.5%,但原来在有关费用中直接列支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3.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没有计算扣除职工福利费的,可在不超过职工福利基金的标准额度内计算扣除医疗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