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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上海市政府公布《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下称《条例》)已通过地方人大审议,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精神赡养方面,《条例》重申家庭成员“常回家看看”的规定,还进一步明确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也要“常去院看看”。
信用不良,生活、工作均受限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给予精神上的慰藉,营造和睦关爱的家庭氛围,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问候老年人。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应当经常探望;对较长时间未探望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养老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督促其前往探望。”
要求“常回家看看”老人时,子女可能会出现拒不接受或者消极应对的情况。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罗培新表示,为了保障《条例》的实施,除了道德教化之外,还可以运用诉讼与信用记录两种措施。如果子女等家庭成员拒不探望老人,老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履行探望的义务。
罗培新说,北京、江苏、广东、河南等省市已经出现了判令子女“常回家看看”的司法判例。上海的法院也可以根据老年人的起诉,作出相关判决,要求子女回家或者到养老机构探望。而且,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与使用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这一生效判决,相关信息将会归入信用平台,对当事人的工作与生活,都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根据前述《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刑事判决信息和涉及财产纠纷的民商事生效判决信息,以及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信息,都属于这一范畴。而对于信用状况不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相关惩戒措施,如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限制出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国家土地出让等活动。
背景:老龄化到来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人,全国老龄办2012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已达49.7%。未来20年,中国人口老龄化将日益加重,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另据《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全市户籍人口1442.97万人,其中纯老家庭、独居老人不断增加。上海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重,高龄老人平稳增加。
随着现代化社会的迅速发展,中国传统家庭结构的逐渐瓦解,传统社会渐行渐远,三代同堂、四世同堂的景象已经很难看到。传统社会中养儿防老的观念也渐渐淡去,越来越多的子女婚后拥有自己的住房,与老人分开居住,使得空巢老人的人数逐年上升。因此,我们要未雨绸缪,切实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不仅在物质上要给予他们关怀,更多的还应从精神上去关爱他们。
“常回家看看”需改善尽孝条件
现实生活中,有些子女因为老人的偏心,而对父母产生抵触情绪;有些则是心中缺乏孝心,而没有回家看父母。不孝子女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子女都懂得“血浓于水”的道理,都知道要“常回家看看”。对于不能“常回家看看”的子女而言,并不能一概而论就认定他们不孝顺。在很多情况下,子女不能“常回家看看”是“非不为也,实不能也”。现在的不少“上班族”由于生活压力大、工作时间忙,导致他们回家与父母相聚的时间是少之又少。有一项抽样调查显示,七成市民表示是“工作忙没时间”的原因难以做到“常回家看看”。
要让子女能够“常回家看看”,更多地要靠子女自觉。如果子女忌惮于法律,却并不是真心关爱老人,只是如同交差一般回家看看,而没有与老人情感上的互动,可能对老人反倒是另一种伤害。所以,侧重点更应该放在培养子女的自觉意识上面,如可以加大宣传教育,宣传源远流长的中华孝文化,鼓励与激励人们爱老敬老,让子女明晰自身的责任与义务,让孝顺父母成为公众的一种自觉行动。
“拒看老人影响信用”是对法律约束“常回家看看”的延伸。而且值得关注的还有对“到养老院看看”作出了约束。上海市所做的这一切,都有一个美好的初衷,那就是希望老人的生活是多彩的,那就是希望社会展现出天伦之乐的美景。这种规定就是一服汤药,可以有效的约束那些不把父母放在心上的子女的行为。
但要让子女“常回家看看”不能仅依靠个人信用惩戒,而是我们的社会应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为子女提供“常回家看看”的便利条件和鼓励政策,比如说不折不扣落实好年休假和探亲假制度。只有为子女改善“尽孝条件”,老年人权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此外,作为子女,在不能回家探望父母的情况下,应采取多种方式对父母尽孝,如记住父母的生日,当天送上生日礼物,或亲口说我爱你、我想你,条件允许,可以回家一起庆祝;或每天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父母聊天谈心;或帮父母完成年轻时未完成的梦想,哪怕是坐坐飞机,看看大海、爬爬长城……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世界再大,也要回家。别让父母踏入“空巢老人”一族,更不要让父母的心灵也“空巢”!
信用不良,生活、工作均受限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给予精神上的慰藉,营造和睦关爱的家庭氛围,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问候老年人。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应当经常探望;对较长时间未探望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养老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督促其前往探望。”
要求“常回家看看”老人时,子女可能会出现拒不接受或者消极应对的情况。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罗培新表示,为了保障《条例》的实施,除了道德教化之外,还可以运用诉讼与信用记录两种措施。如果子女等家庭成员拒不探望老人,老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履行探望的义务。
罗培新说,北京、江苏、广东、河南等省市已经出现了判令子女“常回家看看”的司法判例。上海的法院也可以根据老年人的起诉,作出相关判决,要求子女回家或者到养老机构探望。而且,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与使用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这一生效判决,相关信息将会归入信用平台,对当事人的工作与生活,都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根据前述《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刑事判决信息和涉及财产纠纷的民商事生效判决信息,以及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信息,都属于这一范畴。而对于信用状况不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相关惩戒措施,如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限制出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国家土地出让等活动。
背景:老龄化到来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人,全国老龄办2012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已达49.7%。未来20年,中国人口老龄化将日益加重,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另据《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全市户籍人口1442.97万人,其中纯老家庭、独居老人不断增加。上海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重,高龄老人平稳增加。
随着现代化社会的迅速发展,中国传统家庭结构的逐渐瓦解,传统社会渐行渐远,三代同堂、四世同堂的景象已经很难看到。传统社会中养儿防老的观念也渐渐淡去,越来越多的子女婚后拥有自己的住房,与老人分开居住,使得空巢老人的人数逐年上升。因此,我们要未雨绸缪,切实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不仅在物质上要给予他们关怀,更多的还应从精神上去关爱他们。
“常回家看看”需改善尽孝条件
现实生活中,有些子女因为老人的偏心,而对父母产生抵触情绪;有些则是心中缺乏孝心,而没有回家看父母。不孝子女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子女都懂得“血浓于水”的道理,都知道要“常回家看看”。对于不能“常回家看看”的子女而言,并不能一概而论就认定他们不孝顺。在很多情况下,子女不能“常回家看看”是“非不为也,实不能也”。现在的不少“上班族”由于生活压力大、工作时间忙,导致他们回家与父母相聚的时间是少之又少。有一项抽样调查显示,七成市民表示是“工作忙没时间”的原因难以做到“常回家看看”。
要让子女能够“常回家看看”,更多地要靠子女自觉。如果子女忌惮于法律,却并不是真心关爱老人,只是如同交差一般回家看看,而没有与老人情感上的互动,可能对老人反倒是另一种伤害。所以,侧重点更应该放在培养子女的自觉意识上面,如可以加大宣传教育,宣传源远流长的中华孝文化,鼓励与激励人们爱老敬老,让子女明晰自身的责任与义务,让孝顺父母成为公众的一种自觉行动。
“拒看老人影响信用”是对法律约束“常回家看看”的延伸。而且值得关注的还有对“到养老院看看”作出了约束。上海市所做的这一切,都有一个美好的初衷,那就是希望老人的生活是多彩的,那就是希望社会展现出天伦之乐的美景。这种规定就是一服汤药,可以有效的约束那些不把父母放在心上的子女的行为。
但要让子女“常回家看看”不能仅依靠个人信用惩戒,而是我们的社会应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为子女提供“常回家看看”的便利条件和鼓励政策,比如说不折不扣落实好年休假和探亲假制度。只有为子女改善“尽孝条件”,老年人权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此外,作为子女,在不能回家探望父母的情况下,应采取多种方式对父母尽孝,如记住父母的生日,当天送上生日礼物,或亲口说我爱你、我想你,条件允许,可以回家一起庆祝;或每天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父母聊天谈心;或帮父母完成年轻时未完成的梦想,哪怕是坐坐飞机,看看大海、爬爬长城……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世界再大,也要回家。别让父母踏入“空巢老人”一族,更不要让父母的心灵也“空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