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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一体是宋明儒学的基本精神,在一体“不忍”之仁心的推致过程之中必然涉及人类之外的其他生命的问题。在面临箪食豆羹,得则生,不得则死,不能两全的困境下,儒者不得不“忍心”选择牺牲某些生命,“忍”与“不忍”背后牵涉到宋明儒动物伦理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决定了宋明儒“生杀得正”、“不可太生拣择”的对待动物的态度。从现代的语境重新审视这些原则,其中知性的缺憾与不戒杀的理据皆成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