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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传统社会中医患双方之间信任关系在现代社会中的消解,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知情同意权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权利。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但目前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该权利的保护仍然存在不足。患者知情同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人格利益,应当受到侵权法的保护,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侵害构成独立的侵权行为,可以通过对《侵权责任法》第55条第2款中的“损害”做扩张解释,将患者知情同意权纳入其保护范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