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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民事诉讼法》“新证据”作出了新的解释,但是,司法解释对“新证据”的界定仍然存在对“新证据”的界定过于严格,与现行《民事诉讼法》“新证据”的规定相去甚远,并且,司法解释对“新证据”的解释不但在普通诉讼程序中对当事人产生影响,还会对诉讼时效认定、民事审判法律监督等问题的产生连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