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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市场的房屋交易活动中,商品房(包括商住楼、写字楼、公寓、别墅等)买卖活跃,现房买卖与期货预售(购)并存,其中以商品房的期货预售(购)居多。众多的房地产商为扩大销路,在给予各种优惠条件的同时,采取公证证明商品房预售(购)合同的方式吸弓喀商,促进销售。这样一来,给公证处带来新的情况、新的困难。笔者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谈一谈商品房预售(购)合同公证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目前商品房预售(购)的几种情况商品房预售即期货预售,是指具有开发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三资公司)将正在建设中、尚未建成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