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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关于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一直争论不已。本文从介绍代表性学说即无效说、效力待定说和有效说入手,进行了简要的评析,结合我国无权处分立法,笔者从“维护交易安全优先,兼顾维护财产所有权”价值取向出发,认为在我国立法模式下无权处分的效力评价应当为有效,而非无效或效力待定。主要从三个角度进行了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