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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有关其他所得。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须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只允许采用一次);另外取得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由于年终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并且税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导致月收入与年终一次性收入之间可以通过预发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