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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事管理经济学领域,已有的文献通常认为:可变工资作为一种与员工绩效联系最紧密的工资形式,其功能主要是对员工提供激励,促使员工付出努力。本文的分析表明:可变工资还执行着一种“挑选”的功能,适度地与产量挂钩的工资可以起到有效的“挑选”作用,但过分依赖产量的工资汁划则会导致“挑选”的无效率;采用可变工资而不是固定工资的主要动因,并不是由于可变工资本身能产生更大的激励,而是由于在劳动力具有“异质性”的情况下,可变工资比固定工资能提供更有效的激励。